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治市处置婴幼儿奶粉污染事件应急工作方案的通知
(长政办发〔2008〕13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局、办,各有关单位:
《长治市处置婴幼儿奶粉污染事件应急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〇八年九月二十日
长治市处置婴幼儿奶粉污染事件
应急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对三鹿婴幼儿奶粉受三聚氰胺污染重大安全事故做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做好我市婴幼儿奶粉的清查整治和督查指导工作,确保人民群众食品安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机构
按照我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有关要求,现成立长治市处置婴幼儿奶粉污染事件应急工作领导组。
组 长:
张 保(市长)
副组长:
李国隆(副市长)
曹惠斌(副市长)
许 霞(副市长)
秦跃晋(市政协副主席、市政府秘书长)
成 员:
郭治平(市政府副秘书长)
宋建庭(市政府副秘书长)
刘海峰(市政府副秘书长)
李成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石建旺(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米燕平(市畜牧局局长)
李广祥(市质监局局长)
于 川(市工商局局长)
赵 坚(市卫生局局长)
散志平(市监察局副局长)
徐根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翟春刚(市财政局纪检组长)
乔亚明(市公安局副局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主任李成瑞(兼);电话:2086165
二、工作机制
处置婴幼儿奶粉污染事件应急工作实行由市政府统一组织领导,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牵头,有关部门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1、信息通报机制
领导组各成员单位要确定专人负责收集整理报送信息,于每日17:00前将各自工作进展情况报送领导组办公室。同时,领导组办公室要将各部门的情况汇总整理后,及时向市政府信息科汇报。联系电话:2020031;联系人:李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