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开展送知识下乡活动,在广大农村发放宣传资料,与媒体宣传相呼应,拓展乡村宣传阵地,扩大覆盖面,确保不留死角。(各成员单位)
(四)加强广告监管,进一步落实《
关于处置非法集资活动中加强广告审查和监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工商广字〔2007〕190号),加大广告审查及对违规媒体的监督处罚力度,严把准入关,打造洁净媒体。(市工商局)
(五)加强网络媒体信息监管,及时发现和封堵通过网络发布非法集资信息的不法行为。(市公安局)
(六)加大典型案件查处力度,达到“处置一个、打击一批、教育一片”的效果,增强对非法集资犯罪行为的威慑力。(市公检法部门负责,相关成员单位协助)
(七)报道已经结案和可以报道的案件,向社会发布,发挥警示作用。(市委宣传部负责,相关成员单位协助)
(八)鼓励各单位开展其他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四、宣传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作为辖内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结合本地实际并参照本方案组织制定和落实本辖区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方案,各成员单位要根据市处非领导组的安排制定各自领域的实施方案,宣传教育工作方案和实施方案要及时报市处非领导组备案。各单位要认真组织落实,围绕增强宣传实效积极开展工作。
(二)严守纪律,严格把关。各单位在宣传工作中,要严格把握政治性、法律性和政策性,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宣传工作要全面准确,严格把关。对尚未查处的非法集资活动要慎重报道,拿不准的要及时请示,避免诱发不稳定因素。
(三)正确引导,掌握主动。各单位要不断强化正面宣传工作,充分使用好国家宣传资源,始终把握和引导好社会舆论导向,配合案件处置工作的开展,牢牢掌握工作主动权。
附件2:
宣传样本选登(供参考)
一、非法集资活动有哪些常见种类和形式?非法集资活动有哪些基本特征?
非法集资活动涉及内容广,表现形式多样。从目前案发情况看,主要包括债权、股权、商品营销、生产经营等四大类,主要表现有以下几种形式:
(1)借种植、养殖、项目开发、庄园开发、生态环保投资等名义非法集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