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治市机动车修理业、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业和印刷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方案的通知

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治市机动车修理业、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业和印刷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方案的通知
(长政办发[2008]15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局、办、各有关单位:
  现将《长治市机动车修理业、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业和印刷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八年十一月四日

长治市机动车修理业、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业和印刷业
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方案

  根据公安部《关于贯彻执行机动车修理业、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业和印刷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标准的通知》(公通字[2004]19号)、省公安厅《转发公安部关于贯彻执行机动车修理业、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业和印刷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标准的通知》(晋公通字[2004]54号)精神,市政府决定在我市全面开展机动车修理业、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业和印刷业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工作。为确保系统建设工作进展顺利,收到实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把建设机动车修理业、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业和印刷业管理信息系统作为落实公安部“金盾工程”的重要内容,坚持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注重科学规范,保障信息安全,实现资源共享,通过信息系统建设,促进公安机关防范、发现、控制、打击违法犯罪能力的提高,推动公安工作现代化,更好地为全市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服务。
  二、工作目标
  建设以公安专网为依托,以公众电话网为辅助手段,以IC卡技术、网络技术、计算机技术、数据库技术作支持,以企业的监督管理为主线,在公安部门、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和企业之间建设一个机动车修理业、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业和印刷业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库,实现全社会共享。本系统实行省、市、县、单位四级监察管理模式,各环节信息通过系统网络传输到市公安局数据信息中心管理。对机动车修理业和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业实行从机动车进厂检查至修理完毕出厂、上路保修、保养阶段以及报废回收拆解等各主要环节实名登记录入,从而防止走私、盗抢销赃、非法拼(改)装、修复作案车辆、毁灭犯罪证据。对印刷业实行信息化管理,防止非法印制盗版、黄色、淫秽书刊等违法犯罪行为发生,做到既能有效监控、预防犯罪,又能方便社会查询,便于社会监督。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