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积极推进农村现代流通网建设。大力实施“万村千乡工程”,加快农村现代流通方式的培育,积极构筑“农村现代流通网”,从源头上杜绝假冒伪劣食品进入农村流通领域。
3、逐步规范农村餐饮业、学校食堂和建筑工地食堂的经营行为,加强农村自办宴席的监管工作。广泛开展食品安全示范村创建活动,积极培育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提升农村食品安全总体水平。
(六)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创建,积极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
1、积极开展食品安全示范企业(基地)、村(社区)、市场创建活动。细化创建条件和标准,完善食品安全示范单位的动态管理制度,通过各类典型的示范和引导,全面提升食品质量安全水平。
2、加快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通过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加快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步伐,加大失信惩戒力度,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责任意识。通过加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质量档案和食品安全监管信用档案,逐步建立较为完善的食品安全信用体系。
(七)加强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和综合利用,建立顺畅的信息渠道。
1、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综合利用和发布渠道。加强监管部门的信息互通共享,构建信息汇集和通报网络,尽快建成反应灵敏、快速有效的食品安全信息系统。
2、建立食品安全预警机制。提高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分析能力,对食品安全问题要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整治、早解决。
3、建立和完善举报奖励制度。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建立方便、畅通的举报渠道,广辟执法监管部门的信息来源,增强市场监管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四、工作要求
(一)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创建食品放心城市工作的领导。结合我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实际,建立健全“全市统一领导,各级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创建食品放心城市工作机制。对各乡镇、街道以及社区居委会和农村村委会,要落实相应的监管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网络。各监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各自监管环节实行严格监管,着力营造全社会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二)进一步理顺食品安全监管职能,明确监管职责。按照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的方式,进一步理顺食品安全监管职能,明确创建工作责任。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形成工作合力,严格落实《阳泉市食品安全监管责任追究办法》,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能造成具有重大影响损失或后果的,要追究相关部门及有关负责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