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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报送2008年环境保护专业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报送2008年环境保护专业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省辐射站各科室、省环境监测中心、省环境信息中心:
  经研究,拟定于2008年11月召开江苏省环境保护专业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基本条件
  申报对象为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江苏省辐射环境监测管理站、江苏省环境信息中心2007年底在岗,并符合以下申报条件的环境保护专业技术人员。
  (一)技术员申报条件
  1、了解本部门专业技术知识,在有关人员指导下能参与监测或信息技术工作,具有监测或信息技术操作能力;熟悉本专业技术原理、方法和操作步骤,能正确地记载和整理技术资料,能指导操作工人工作;熟悉本专业技术的质控程序,能保证本职工作的质量;从事仪器设备维修工作者,能进行简单仪器设备的维修;能按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每年的年度考核成绩均为合格。
  3、中专学历,试用期(一年)满经考核合格后,可申报技术员。
  (二)助理工程师申报条件
  1、了解本专业的技术发展状况,能参与制定和实施常规监测或信息工作计划;能解决监测或信息工作中一般技术问题,指导技术人员掌握技术要点;能分析和判断最终结果、撰写调查报告和技术工作总结;从事仪器设备维修工作者,除达到以上要求外,还应具备解决一般仪器设备维修的能力;能较好地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每年的年度考核成绩均为合格。
  3、学历及工作年限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硕士(学位)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半年以上;
  (2)大学本科(学位)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
  (3)大专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
  (4)中专学历,获技术员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
  二、申报材料
  1、填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表一)一式三份。
  2、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以来年度考核表。
  3、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以来的工作总结。工作总结要求真实、客观,须包括以下内容:个人简历,主要业绩及奖励情况等。
  4、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
  5、继续教育证书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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