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报者必须通过人事关系所在学校申报,我厅不接受跨单位申报,不受理其他组织和个人的申报。
2.各校要坚持公开遴选、择优推荐的原则,坚持人才、平台(基地)和项目的有机衔接,适当向重点建设的创新平台(基地)倾斜。
3.请各校于2009年8月15日前将申报公函(一份)、《“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书》(一式六份)、《“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人清单》(一式两份,同时提交Excel格式电子版)和《“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报人选基本情况汇总表》(见附件,一式两份,同时提交Excel格式电子版),并加盖学校公章,连同有关附件材料一并报送我厅师资处,逾期、超额和不符合条件的申报材料恕不受理。联系电话:025-83335527,E-mail:fuzhy@ec.js.edu.cn。申报材料(包括附件)必须突出重点,简明扼要,双面打印,不超过40个页码。
4.有关高校在推荐2009年新世纪优秀人才的同时,应提供2008年度入选人员配套经费的落实证明。
五、其他
教育部科学技术司《关于2009年度“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可从www.dost.moe.edu.cn“通知公告”栏内下载,《
“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书》、《“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人清单》可从该网站“下载中心”的“人才项目格式下载”栏内下载。
附件:“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报人选基本情况汇总表
二○○九年七月二十日
附件
“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报人
选基本情况汇总表
申报单位(盖章):
姓名 | 工作单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学历 | 学位 | 专业技术职务 | 行政职务 | 研究方向 | 申报领域 | 主要业绩与获奖情况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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