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快养老服务机构和网络建设。各级政府要积极强化政策引导,鼓励社会力量兴建各种形式的养老服务机构。市、县应建设示范性老年综合服务中心等功能比较齐全的养老服务机构,面向广大老年人开展养老服务。乡(镇、办)应以敬老院为依托,不断扩大服务范围,为社会老年人提供各种服务。各级要不断加大对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和发展的扶持力度。
社区、村(居)自治组织要把开展居家养老服务作为重要任务,以社区服务机构和卫生服务机构为基础,以各类社会养老服务机构、家政服务机构为依托,逐步建立和完善居家养老服务网络,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疾病护理、情感慰藉、精神文化生活等服务。有关机构要经常到社区、村(居)开展为老服务,各服务行业要积极提供居家养老服务。
城镇住宅小区的建设规划,要有一定比例的适合老年人的住房,以及老年人活动健身场所;农村宅基地规划,要充分考虑老年人的住养需要及子女的护理服务。
(三)建立健全老年医疗保障服务体系。城乡医疗保险制度要对老年人实行全覆盖,逐步提高老年医疗费报销比例和最高限额。各医学高校应设立老年病科研项目或组织,市、县综合性医院应设立老年门诊或老年护理专科及老年病房,乡镇医院应设老年病房或老年病床,社区、村(居)卫生所应开设老年家庭病床。鼓励兴办老年病专科医院、老年护理院、临终关怀机构等。规模较大的养老机构,要设门诊部或卫生所,符合医疗保险定点资格条件的,纳入定点范围。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对进住社区内老年公寓、托老所等住养机构的老年人,要提供当地同等水平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四)加大老年文化体育教育场所建设力度。各级现有各类文化体育设施,要通盘考虑,科学配置,优先保证老年人文体活动的需要。积极发展老年教育事业,县(区)应积极建立老年大学、老年活动中心,乡镇应建立老年综合活动服务中心。在新农村建设和村(居)文化大院建设中,要充分考虑老年人的需求,条件好的村(居)应建立老年活动室等老年专用活动场所。充分利用各种场所,采取各种形式开展老年教育,满足老年人再学习的需求。
(五)积极开发老年产品。围绕老年人的基本需求,引导企业开发、生产和经营老年产品,着重开发老年人及其家庭、养老服务机构迫切需要的老年护理用品、康复用品、自助用品。严格监督老年保健品的生产经营,打击欺诈行为,规范市场秩序。大力开发老年旅游市场,打造老年旅游品牌,满足迅速增多的老年旅游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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