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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开展2008年生猪良种补贴项目精液质量抽检工作的通知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开展2008年生猪良种补贴项目精液质量抽检工作的通知
(鲁牧站发〔2008〕6号)


  根据全国畜牧总站《关于开展2008年生猪良种补贴项目精液质量抽检工作的通知》(牧站(牧)〔2008〕140号)的要求,我省制定了《山东省2008年生猪良种补贴项目精液质量抽检方案》。各市要根据方案要求,加强项目精液质量的自查和监管,确保项目用良种猪精液的质量。省畜牧兽医局将于11月20日后,对全省承担2008年全国生猪良种补贴项目13个县的项目用良种猪精液进行质量抽检,具体抽检时间和抽检的项目县另行通知。
  联系人:刘展生 李强 牛志河
  联系电话:0531-87198568
  电子信箱:nainiu123456@sina.com
  通信地址:济南市槐村街68号
  邮政编码:250022

  附件:1、山东省2008年生猪良种补贴项目精液质量抽检方案
  2、种公猪精液产品生产和质量评定规范(试行)

  二○○八年十一月四日

  附件1
山东省2008年生猪良种补贴项目
精液质量抽检方案

  根据全国畜牧总站《关于开展2008年生猪良种补贴项目精液质量质量抽检工作的通知》(牧站(牧)〔2008〕140号)的要求,为保证项目用良种猪精液质量,我局制定了《山东省2008年生猪良种补贴项目精液质量抽检方案》(以下简称抽检方案)。抽检方案如下:
  一、任务来源
  根据全国畜牧总站《关于开展2008年生猪良种补贴项目精液质量质量抽检工作的通知》要求,受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委托,山东省畜牧总站负责项目用良种猪精液质量检查的具体组织工作,具体质检工作由山东省畜牧总站所辖的山东省种畜禽质量测定站(以下简称测定站)承担。
  二、抽检范围
  在各市对承担2008年全国生猪良种补贴项目13个县中的项目用良种猪精液质量进行自查的基础上,省里对其中的3个县进行抽检。
  三、抽检依据、抽检项目和判定原则
  (一)检验依据
  依据农业部办公厅印发的《种公猪精液产品生产和质量评定规范(试行)》(农办牧[2008]15号),开展项目用良种猪精液质量抽检工作。
  (二)抽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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