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在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为民办实事的通知
(淄教学组字[2008]2号)
各区县教育(教体)局、高新区地事局,局属各单位:
为落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基本原则和要求,切实增强活动效果,市教育局研究确定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为民办一批实事。现将所办实事通知如下:
1、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体系,协调有关部门成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中心,建立完善工作制度,关注弱势群体,保障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2、全面实施城区中小学布局调整规划,积极解决部分城区中小学规划建设滞后、校舍紧张、活动场地不足、班额过大、孩子就近入托、上学难等突出问题。
3、加大政府教育投入,改善农村中小学卫生、生活条件,解决农村中小学喝热水、吃热饭和冬季取暖的问题,推进农村中小学改厕治污,提高师生健康保障水平。
4、积极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深入扎实推进素质教育实施,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建立“淄博市未成年人成长指导中心”,全面构建中小学和谐德育体系,提升德育工作实效;面向全体学生,全面推进积极心理健康教育,全面启动中央教科所确定的我市“积极心理健康教育实验区”实验工作;加强全市中小学社会实践活动基地建设,命名一批中小学生社会实践基地,满足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需要。
5、全面启动全市中小学标准化建设工程。切实改善办学条件,推进学校建设的标准化、科学化、规范化,促进全市教育均衡发展。
6、积极推进职业教育强市建设。在抓好职教实训基地建设、职教集团建设、改善职教办学条件的基础上,发挥职教资源为社会服务的功能,认真组织开展好对城市社区内的文化、生活、劳动技能培训,对农村劳动力实用技术及文化培训,对城市下岗及农村进城务工人员搞好再就业及劳动技能培训。
7、建立和完善学生用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管理保障体系,做好学校后勤保障工作,加强学生用品和食品安全基地建设。推广学生营养配餐,改善学生膳食结构,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8、贯彻健康第一工作方针,全面实施学生健康查体,开展阳光体育运动,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加强学生近视眼防治工作,降低近视发病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