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交流任教,促进城乡学校教师相互交流。
建立和完善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干部教师到农村任教服务期制度,选派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干部教师到农村对口支教,支教期限不少于一学年,其中已聘中高级职称的教师以及区县级以上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名师人选、特级教师等优秀教师不低于支教人数的二分之一。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已经聘任的高、中级教师和学校干部,凡符合支教条件,男年龄50岁及以下、女年龄45岁及以下的,原则上在今后5年内要分别安排到农村学校支教一学年。不服从安排的,不予聘任高、中级职称,是学校干部的予以免职。今后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干部教师晋职及评优时应有在农村学校任教一学年以上的经历,其他干部教师有在农村学校任教一学年以上经历的晋职及评优时优先考虑。
各区县可根据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干部教师到农村支教计划的落实情况,选拔农村学校干部教师到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对口跟岗或顶岗学习,以提高农村学校干部教师教育教学水平,同时弥补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干部教师支教后数量的不足。城区学校要积极接纳农村学校干部教师,为他们的学习、工作、生活提供必要的帮助。
3、面向农村,安排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教。
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中办发〔2005〕18号)精神,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统筹安排、合理调配教师资源,安排新录用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教。原则上在保证高中学校正常开课的前提下,区县域内新录用的高校毕业生全部安置到农村学校任教。
4、送教下乡,发挥优秀教师的示范带动作用。
在开展学校对口支援活动的基础上,各区县可组织各科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名师人选、特级教师等优秀教师开展“送教下乡”活动,原则上每学期不少于一次,每次不少于本区县优秀教师总数的三分之一。
5、发挥网络优势,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共享。
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发挥教育信息网的优势和作用,每年组织各科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名师人选、特级教师等优秀教师在网上展播录像课(专题讲座),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共享。
五、组织领导
1、切实加强对口支援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城乡教育对口支援工作的重要意义,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领导,把这项工作纳入教育发展总体规划并摆在突出位置。要按照统筹规划、政策引导、因地制宜、城乡互动的原则,采取有力措施,建立对农村教育的长效扶持机制。要积极争取财政等部门的支持,探索有效途径,创造性地组织开展城乡学校结对、城区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工作,切实加强农村学校师资力量和学校硬件设施建设。要加强组织协调和督导检查,把城乡教育对口支援工作列为考核和教育督导评估的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