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教育局关于积极推进城乡教育对口支援的意见
(淄教发[2008]20号)
各区县教育(教体)局、高新区地事局,局属各单位:
开展城乡教育对口支援工作,是当前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为逐步缩小城乡教育资源配置差距,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根据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和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积极开展城乡教育对口支援活动,优化教育资源配置,促进教育资源的城乡统筹,强基固本,建设殷实和谐、公平质优教育名市。
二、对口支援范围
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含完全中学初中部、市属义务教育学校,下同)都有责任和义务对口支援农村学校。城区普通高中学校和其他学校(含幼儿园,下同)都有责任和义务支援农村教育。
城区义务教育学校的校级干部、中层干部、教研组长和学科教师(以下简称“干部教师”),凡身体条件许可的,都有责任和义务支援农村教育。
三、对口支援形式
每所城区义务教育学校都要与一所或几所农村学校结对,建立长期稳定的“校对校”干部教师对口支援关系、硬件资源对口支援关系。城区高中学校和其他学校都要主动从师资、硬件资源各方面支援农村教育。
各市属义务教育学校、完全中学初中部教师的支教工作,由所在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按本区域教育对口支援规划统筹考虑提出方案、报市教育局同意后组织落实。高中学校和其他学校教师的支教工作,以及所有城区学校硬件资源的对口支援工作,由各学校提出初步意见,报所在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其中市属学校的报市教育局同意后组织落实。
四、主要措施
1、城乡结对,帮助农村学校加快发展。
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在不断提升自身办学水平的基础上,要以先进的教育理念、管理方法、教育教学模式帮助农村学校提升办学水平,积极探索完善城乡互动、共同进步的模式和途径。
城区学校要本着“实事求是、因校制宜、量力而行”的原则,从资金、硬件资源等方面积极支援农村学校发展,帮助农村学校改善办学条件。
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统筹安排,在本区县域内建立“一对一”、“一对多”、“多对一”的支援关系,并把支援情况作为学校、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