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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淄博市中小学安全工作责任制考核标准》的通知

  三、学校安全工作常规管理(30分)

项目

分值

评估内容

评分标准

评分方法

得分

治安管理

2

学校保卫人员、门卫认真履行职责。

学校保卫人员、门卫按规定对进出人员、车辆、物品检查,进行安全巡查得2分,不按规定检查减1分;未按规定进行安全巡查减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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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道及消防管理

4+3

安全通道畅通,消防设施完好有效并及时维护,无违章用火用电现象。

安全通道畅通或管理人员能及时开启通道得1分,不能及时开启通道、有教室后门外加锁现象不得分;教学楼通道及楼梯在学生集中出入时有专人管理得1分,没有不得分;灭火器及时维护有效得1分,有失效灭火器不得分;无违章用火用电现象得1分,发现违章用火用电现象不得分。被评为省级消防先进单位加3分,市级消防先进加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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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宿舍管理

3

学生宿舍有专人管理,每天清查统计人数,管理规范,环境整洁并定期进行检查评比。

宿舍管理人员熟知安全规定和学生基本情况得1分,不熟悉不得分,每天学生清查统计资料齐全得1分,不进行清查或无统计资料不得分;宿舍整洁得1分,卫生状况差不得分。没有学生宿舍不减分。

实地查看、测试,查看相关资料

 

卫生安全管理

2

学校医务室人员有从业资格,定期检查药品质量和有效期,防范突发流行性和传染病的措施到位。

医务人员有从业资格得1分,没有不得分;学校防范突发流行病及传染病措施得力得1分,有大面积流行或感染情况的不得分。校园卫生状况差该项不得分。

查看相关证书、资料、记录和实地查看

 

食堂管理

4+2

学校食堂环境符合卫生标准,经卫生防疫部门认定为合格单位。有专人管理,食品采购、运输、加工、餐具消毒等符合操作规范要求,食堂工作人员持有健康证上岗和定期体检。

学校食堂为卫生防疫部门认定的合格单位得1分,无卫生合格证不得分;专人管理得1分,无校方管理人员不得分;食品采购、运输、加工、餐具消毒等操作规范得1分,有不规范现象不得分;工作人员全部持证得1分,有无证者不得分。年内发生食物中毒经卫生防疫查证确认,该项不得分。没有食堂餐厅不减分。被卫生防疫部门评为A级食堂加2分。

查看相关证件,实地查看,查看卫生防疫部门记录。

 

大型活动管理

3

学校师生大型活动精心组织,措施到位,并按要求上报审批。

 

集体外出活动或校内大型活动有方案,有安全负责人得1分,没有不得分,有活动应急预案得1分,没有不得分;按规定上报审批得1分,未经审批不得分。

 

查看相关资料和主管部门审批材料

 

交通及车辆管理

3+3

自备校车或其他校内公用车辆定期保养、维护,车况完好,租用校车符合合法手续和安全要求。校车不超载,学生不上超载车。学校门口有专人值班,校内车辆停放规范。

公用车辆完好,未发生交通事故得1分,发生事故不得分;租用车辆符合要求,按要求运营不超载得1分,没有相关手续违章超载不得分(无租用车辆不减分);上学放学时有专人管理校门口交通,校内车辆停放规范得1分,不规范或出租停放校外机动车辆不得分。被评为省级交通安全示范校加3分,市级加1分。

查看交通管理部门记录,实地查看

 

安全隐患排查

5

定期排查各类安全隐患并及时整改,无正在使用的危房。

定期排查各类安全隐患并及时整改得5分。在上级安全工作检查中收到整改通知未及时整改一次减2分。有正在使用的危房扣除该项全部分数。

查看相关资料

实地查看

查看主管部门记录

 

安全日志

2

学校安全日志记录完整,并及时处理日志中发现的安全问题。

学校安全日志记录完整,并及时处理日志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得2分,记录不全减1分,没有不得分。

查看安全日志

 

安全档案管理

2

学校安全工作分类建档,专人管理,且完整完善。

学校安全工作各类档案完整且专人管理得2分,未分类减1分,不完整缺项不得分。

综合资料查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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