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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淄博市纪委、淄博市监察局、淄博市财政局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厉行节约八项要求的通知

  四、健全完善制度,规范工作程序。要进一步健全完善有关规章制度及配套措施,加强预算支出管理,严格执行各项费用支出审批制度。各级财政部门要采取调减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的方式,按照中央要求拨付行政经费。要建立健全配备使用公务用车、建设和装修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领导干部住房等事项向同级纪检监察机关备案制度。
  五、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坚决查处违纪违规行为,确保工作落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发改委、财政局、审计局、外事办等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协作配合,加强监督检查。适时开展专项检查活动,对中央、省委、省纪委厉行节约八项要求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限期督促整改。要重点检查各级党政机关是否存在公款出国(境)旅游问题,因公出国(境)经费是否按规定进行了压缩;是否存在超标、超范围接待问题,公务接待费用是否按规定进行了削减;是否存在超编超标配备使用小汽车问题,公务用车运行费用是否降低;各类会议、文件和活动是否进行了精简,经费开支是否减少;是否存在新建、扩建办公楼、培训中心、宾馆、招待所问题;机关节电、节水、节油指标是否落实到位;是否存在向企事业单位转嫁、摊派和报销费用问题等。要严明党的政治纪律,督促各部门各单位认真贯彻中央、省委、省纪委规定,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和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行为。要严格责任追究,强化行政问责,对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纪委规定不力、工作不到位而导致发生严重问题的部门和单位,要严肃追究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责任。对我行我素、顶风违纪、问题严重、影响恶劣的,要严肃调查处理,确保厉行节约各项工作任务的有效落实。
  各区县、市直各部门要将贯彻落实厉行节约八项要求的总结报告和落实厉行节约八项要求工作情况统计表(附件3),务于2009年10月30日前,分别报市纪委党风室(联系电话:3182858,联系人:李沛英)、市财政局预算科(联系电话:3887189,联系人:秦世强)

  附件:1、市直党政机关落实厉行节约八项要求工作任务分工表
  2、落实厉行节约八项要求有关情况摸底汇总表
  3、落实厉行节约八项要求工作情况统计表

中共淄博市纪委
淄博市监察局
淄博市财政局
2009年7月20日

  附件1:
  市直党政机关落实厉行节约八项要求工作任务分工表

序号

工作任务

牵头

单位

配合单位

1

严禁以各种名义用公款出国(境)旅游

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不组织、不参加各类公款出国(境)旅游活动;相应减少因公出国(境)团组和人数。

市纪委

市外办

市委组织部、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人事局、市审计局、市旅游局

公款出国(境)支出在近3年平均数基础上压缩20%。

市财政局

市审计局

2

严格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

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编制管理规定和配备使用标准。

市纪委

市财政局

市监察局

市公安局

车辆购置及运行费用支出要在近3年平均数基础上降低15%

市财政局

市委办公厅

市政府办公厅市审计局

3

严格控

制公务

接待费

用支出

2009年各级党政机关公务接待费用支出要在2008年基础上消减10%;公务接待严格按标准执行。

市财政局

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市纪委、市监察局、市审计局、市委接待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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