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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09年上半年教育工作总结的通知

  (三)扎实推进“法律进学校”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要求,市教育局及时制定下发了《“法律进学校”服务全市固本强基维稳工程实施方案》,从指导思想、目标要求、方法步骤等方面对“法律进学校”工作作出具体部署,提出明确要求。《淄博司法行政》第18期全文刊发后,市委副书记侯法生作出重要批示:“法律进学校,是件极为重要的事。教育部门要持之以恒地抓下去,为素质教育创新内容。市教育局的方案很好,要狠抓落实。”
  (四)充分发挥教育督导职能。通过随访督导、专项督导、综合督导等形式,组织了对中小学办学行为、学校安全管理和学校标准化建设、教育经费保障、“省级教育工作示范区县”创建复查等工作的督查,取得了明显成效。4月中下旬,顺利完成了省政府教育督导团对我市2008年度教育工作督导的迎检工作。
  (五)积极实施民办教育名牌项目建设。强化对民办学校的规范管理,对全市26所非法非学历教育机构进行了清理整顿,撤销了9所名牌学校的荣誉称号和12所学校的14个名牌专业称号。通报表彰了19所普通学历教育名牌学校、13所培训类名牌学校、6所名牌幼儿园和36所学校的41个名牌专业,树立了良好的办学导向。
  (六)强化幼儿园规范管理。全市学前教育规范管理年活动启动,制定了学前教育规范管理年实施方案,对规范和加快学前教育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抓好“两纲”等目标的落实,切实防止幼儿园小学化倾向。对全市登记注册幼儿园面向社会进行了公布。组织了“六一”庆祝活动。上半年,我市又有1所幼儿园进入全省“十佳”幼儿园行列。
  (七)高度重视学校安全工作。市教育局充实了社会事业安全生产办公室工作人员,各区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及各学校都配备了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认真落实全市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和“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部署,积极开展“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活动,加大学校及周边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力度。进一步健全安全工作各项制度,突出落实学校在安全工作中主体责任和主管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强化局属学校安全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制度,建立健全了学校安全工作管理、信息交流和汇报、安全档案管理、重大安全隐患上报等制度。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认真组织好安全演练,提高学生自救自护能力。加大安全投入,改善内部环境的安全配套设施,提高学校安全防护设备的科技含量,构建安全保障体系,所有局属学校均配齐了校园监控设备、避雷设施、灭火器、消防栓、照明灯等设施。全市所有国办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国办幼儿园及市属学校都投保了校方责任险,投保人数共计567833人,投保率为100%。加强了学生用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切实维护师生的切身利益和身心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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