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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09年企业财务快报编制工作的通知

大连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09年企业财务快报编制工作的通知
(大财企[2008]744号)


各区市县(先导区)财政局、各有关企业:

  为继续做好我市企业财务快报编制工作,提高企财务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财政部关于做好2009年企业财务快报工作的通知》(财企[2008]418号)精神,现就大连市2009年企业财务快报编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9年企业财务快报包括国有企业财务快报和非国有企业财务快报两类。两类快报填写使用统一的快报封面和主要指标表,按照“分别编制、分别汇总和分别上报”的原则组织实施。

  国有企业财务快报编制范围为:2008年已纳入企业财务快报编报范围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及2009年企业财务关系新列入财政部门管理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非国有企业财务快报的编报范围为:2008年已纳入企业财务快报编制范围的各类私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及2009年已纳入财政资金扶持范围或需要申请财政资金扶持政策的企业。

  二、2009年我市企业财务快报仍然采用网上直报的方式,上报网址为:http://218.25.164.33:9000(大连市财政局企事业单位快报收集系统),上报时间为每月10日前,各单位要按网上规定的报表格式及具体要求进行填报。

  三、纳入财务快报的企业要严格按照国家统一的财务会计制度,根据真实的交易事项以及完整、准确的账簿记录等资料,认真编制企业财务快报,不得编制和上报虚假的财务会计信息。企业是否及时上报财务快报及财务会计信息质量将作为财政安排专项扶持资金的重要依据。

  四、编报企业要对上报数据进行认真审核把关,以免快报数据出现错误,影响全市汇总数据的准确性。同时,为适应宏观经济管理的要求,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从2008年起,各编报企业要结合快报数据开展对本企业重大财务变动事项、主要经营成果及突出矛盾和问题等方面的综合经济运行分析工作,市财政局将选取对本地区经济有重大影响的部分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开展不定期的企业经济运行跟踪分析,纳入选取范围的企业要在上报快报数据的同时上报本企业经济运行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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