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危化品从业单位外来施工队伍安全管理的通知
(淄安监字〔2009〕100号)
各区县(高新区)安监局,有关企业:
7月10日,淄博聚德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在山东大成农药股份有限公司进行维修作业时,发生化学灼伤和烫伤事故,造成1人死亡,1人重伤,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为进一步吸取事故教训,加强对外来施工队伍施工作业的安全监管,预防类似事故的发生,现对我市危化品从业单位的外来施工安全管理提出以下要求。
一、建立健全外来施工队伍安全管理制度。各危化品从业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外来施工队伍管理制度,明确企业内各部门对外来施工队伍的安全管理职责和义务,根据项目的具体实际情况制定施工衔接方案。建立外来施工队伍人员的详细档案等有关管理台帐,督促外来施工队伍严格执行施工作业票证管理制度,严格遵守《化工四十一条禁令》和其它安全规章制度。
二、严把外来施工队伍资质审查关。各危化品从业单位应严格审核外来施工队伍的资质和安全管理制度,不具备相应资质或超资质的施工队伍一律不能进入厂区施工和维修作业,坚决杜绝无资质的挂包单位进场施工。外来施工队伍的安全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安全资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上岗证方可上岗作业。
三、加强外来施工队伍的现场监管。各危化品从业单位要与外来施工队伍签订专门的安全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责任;在作业前,双方要根据制定的施工方案进一步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并定期对外来施工队伍作业现场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安全、有序施工。发现不安全行为和事故隐患要及时制止和消除,情况严重要暂停施工限期整改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施工危险区域要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
四、强化外来施工人员的安全培训。施工单位进入施工现场前,各危化品从业单位必须组织施工单位,对生产装置等危险危害因素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确保施工单位明确项目所涉及危化品的安全技术要求,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技能和自身安全保护意识。对外来施工队伍的安全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现场操作工人进行应急处置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