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工作重点
(一)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建设。按照市场准入及相关标准要求,在建立完善标准体系、搞好基地布局的前提下,严格按照标准对基地建设、生产加工、产品流通进行技术规范,建立农产品从田间到市场全程质量追溯制度,实现基地建设规模化、产地环境无害化、生产加工规范化、质量管理制度化。按照市场准入及相关标准要求,在搞好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的基础上,以水稻、油料、柑桔、茶叶、蔬菜、畜禽、奶品和水产品等八大类产品为重点,加快基地技术条件、种养技术规程、农业投入品使用准则等农业地方规范的制(修)订。2012年,制(修)订的农业地方规范达到80个。开展市、县、乡三级培训,指导和督促农产品生产者建立生产档案,科学使用农业投入品,严格按照标准化的要求组织生产。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加强基地与市场的产销衔接。
加强优质农产品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优化农产品生产区域布局。水稻选择具有良好生态环境条件和高产基础的鼎城区、桃源县、汉寿县和澧县4个全国优质稻产业工程县作为标准化示范基地;油料选择具有优良种植传统的澧县、安乡县、临澧县、汉寿县作为标准化示范基地;柑桔选择石门县和桃源县作为标准化示范基地;茶叶选择具有良好生态环境和种植习惯的石门县和桃源县作为标准化示范基地;蔬菜选择武陵区、汉寿县和津市市作为标准化示范基地;畜禽选择具有良好养殖习惯的石门县、桃源县、鼎城区、澧县作为标准化示范基地;奶品以汉寿县、鼎城区、临澧县、澧县、津市市和武陵区作为标准化示范基地;水产品选择水域条件较好的安乡县、汉寿县、澧县和鼎城区作为标准化示范基地。
(二)逐步推行市场准入。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农产品市场准入工作意见的通知》(湘政办发〔2006〕50号)文件要求,除了在有效期内的认证产品、与市场建立产销对接的农产品、经法定检测机构检测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可免检进入市场销售外,其他农产品必须经过检测合格后方可进入市场销售。建立健全农产品市场准入、农产品例行监测、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预案、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记录、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报告和信息发布、有毒有害农产品销毁等市场准入管理制度。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逐步推进、不断完善”的原则,近期以蔬菜、生猪、水产品批发销售为重点,抓好市城区和县城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市场准入工作,完善农产品生产基地抽检和市场日常检验检测制度。到2012年,在全市所有农产品批发市场、大型农贸市场与超市全面开展以蔬菜、生猪、茶叶、水果、水产品为重点的市场准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