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德市城区城市出租汽车特许经营权出让招投标实施方案》的通知
(常政办函[2008]103号)
武陵区、鼎城区人民政府,德山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常德市城区城市出租汽车特许经营权出让招投标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八年十一月五日
常德市城区城市出租汽车特许经营权出让招投标实施方案
为搞好市城区新一轮出租汽车特许经营权出让招投标工作,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4〕81号)、《
湖南省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条例》(以下简称
《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行业政策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依法依规、公开透明、公平负担、公正有序”、“促进行业发展、维护合法权益、保证社会稳定、实现平稳过渡”和公司化经营的原则, 依法出让市城区城市出租汽车特许经营权。
二、组织领导
本次常德市城区城市出租汽车特许经营权出让招投标工作,由市城管执法局牵头,市城区公共客运管理处全权负责,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紧密配合,全力做好服务保障、政策解释及维稳等工作。
成立常德市城区城市出租汽车特许经营权出让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此次招投标工作的组织领导。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宋冬春任组长,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市城市办主任张国政,市城管执法局局长杨易任副组长。市纪委(市优化办)、市委宣传部、市城市办、市信访局、市政府法制办、市稳定办、市长热线、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交通局、市城管执法局、市物价局、市国资委、市工商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质监局、市交警支队、市客运管理处、工商银行常德分行、市公证处、市招标办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信访宣传组、维稳处置组,相关职能部门人员实行集中办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