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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领导组朔州市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百日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

  3交通运输、公安交警等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推进治理超限超载车辆工作进度。坚持依法严管、规范行为、科学治超、标本兼治的原则,综合运用经济、行政、法律手段,进一步加大治理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工作力度,进一步消除超限超载违法隐患。
  4教育部门牵头,公安交警、交通运输部门配合,全面加强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对校车安全管理的培训,深入开展校车隐患排查整治,科学核定校车及接送幼儿车的定员数量,建立校车管理档案。各部门进一步严密和完善校车管理制度,落实各部门的管理责任。同时,要按照有关规定,继续开展学校周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5公安交警部门牵头,农机、交通运输、安监部门配合,大力整治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和三轮汽车违法载人。农机、公安交警部门要对我市的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和拖拉机登记和驾驶证申领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排查,逐车逐人建立工作台账。对符合登记条件的,督促车主办理登记手续;对不符合安全运行条件的,严禁继续上路行驶;对依法报废的车辆,坚决收缴并强制报废。要继续组织开展农村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从严查处农村道路多发的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和拖拉机违法载人、无证驾驶、摩托车无牌无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农机、交通运输部门要对我市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和三轮汽车的驾驶员培训机构进行全面排查、清理、取缔违规培训机构,杜绝违规办班现象。安监部门要发挥综合监管职能,积极协调各职能部门,共同做好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和三轮汽车违法载人治理工作。
  6公安交警部门牵头,其他部门配合,大力消除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最大限度地将警力向农村道路倾斜,加强对重点路段(客运班车线路和车流量大)巡逻管控力度,严查严处拖拉机、低速货车、三轮汽车载人,摩托车不戴头盔和无牌无证等交通违法行为。有条件的地方要利用展板、广播等形式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依靠乡镇党委、政府,组织村委会、乡镇派出所以及农村交通安全协管员,充分发挥农村基层组织的作用,集中抓好农村地区的机动车和驾驶人管理、道路安全隐患排查、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等工作。

  (三)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大会战
  1百日会战第一阶段,各县、区要组织开展规模较大的交通安全工作政策措施宣传活动,举行新闻发布会和启动仪式,公安交警、交通、安监以及广电部门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结合百日行动不同阶段的需要,在各类媒体上开办专题专栏节目,有计划组织深度报道和交通安全知识专题教育。9月21日至10月7日,各地要围绕百日行动工作部署和措施,开展声势浩大的新闻宣传,引导社会关注交通安全和预防交通事故工作,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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