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阶段为“回头看”和总结阶段。时间从2009年6月1日至2009年9月10日。市政府将组织市直有关部门对各县区的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回头看”。深入吊证关停企业,看县区政府是否落实了关停标准,企业是否关停到位,并听取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汇报。对在整治中查出的隐患,在“回头看”中仍未按要求、按时间进行整改和实施关闭的,要通报全市,并追究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有关责任。
七、工作要求
(一)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严密组织。各县区政府及市直有关部门要引起高度重视,深刻吸取临汾市襄汾县新塔矿业有限公司“9.8”尾矿库溃坝特别重大事故教训,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态度要坚决,措施要得力,认真抓好这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周密安排,搞好协调,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要强化监管,严格执法,责任到人。各县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要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破除地方经济保护主义,打破关系网、说情风,真正按照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标准要求来衡量企业的安全生产状况,严厉惩罚违法违规生产行为,切实做到该罚的罚、该整的整、该停的停、该关的关。对头脑不清、行动不果、徇私舞弊,失职渎职的执法检查人员要给予批评教育和党纪政纪处理。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检查组要及时下达规范的执法文书,落实整改时限、标准和监督检查人员,对作出关停决定的企业,要及时移送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
(三)要落实责任,加强投入,确保安全。非煤矿山及相关行业要着眼企业健康长远发展,把非煤矿山及相关行业专项整治过程变成依法规范安全生产行为的过程,建立安全管理机构、完善安全管理制度、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提高安全生产技术、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积极探索和建立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尾矿库、矿山爆破、露天边坡(排土场)是专项整治的重中之重,各级、各部门务求抓实、抓细、抓出成效。
(四)严格检查,及时总结,按时上报。各县区在检查中要根据检查内容及要求,突出重点,严格检查。凡经检查的企业,都要按照检查表的内容项目,认真如实填写,建立档案。检查工作结束后,各县区人民政府连同专项整治检查的情况,以县为单位汇总上报市非煤矿山及相关行业专项整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为及时了解和掌握各地专项整治工作的进展情况,做好阶段性小结工作,在每个阶段结束后的五日内,各县、区要将工作情况书面报市非煤矿山及相关行业专项整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