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并重组主体企业要把兼并重组工作与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建设工作紧密结合,将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作为强化煤矿安全基础的主要手段,以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为主线,建立和完善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体系,明确分管负责人和分管业务部门,配备足够的专业技术人员,健全完善相关规章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加大安全投入,强化现场管理。在建设过程中必须把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作为主要内容,从设计、施工、竣工验收等各个环节把好标准化建设关。在竣工验收的同时,要验收安全质量标准化,对未达到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的矿井不得通过竣工验收,不得领取煤炭生产许可证。
(六)强化建设项目管理,加强整合矿井改造建设期间的安全管理。
兼并重组的主体企业要确实加强对煤矿建设施工安全的管理。具备施工条件的主体企业(即指已通过复工复产验收或批准开工建设的矿井)要为施工单位提供必要的施工安全条件和有关技术资料,加强施工过程中的日常安全监督管理,监督施工企业严格落实安全技术措施,严格落实建设过程中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相关各方的安全责任,加强技术管理、现场管理和应急管理,严禁以包代管甚至放任不管,严禁在被整合区域擅自组织生产或边施工边生产。在改造项目或建设项目工程完成后,未通过竣工验收、未批准试运转、未取得煤炭生产许可证的一律不得擅自组织生产。
(七)强化安全培训,全面提高从业人员素质。
兼并重组主体企业到位接管后,要及早确定领导班子和管理团队,对原有和现有的“五长”不具备任职资格的要进行调换,确保领导班子专业化。要求“五长”必须具有煤矿安全生产相关专业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从事煤矿安全生产相关工作3年以上经历;矿长(经理)还必须具备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岗位2年以上的工作经历;煤矿中层管理干部必须有煤矿安全生产相关专业中专(含中专)以上学历和从事煤矿安全生产相关工作2年以上的经历;技术人员必须具备中专以上文化程度的采掘、机电、通风、地质和测量等专业;对从业人员要保证不少于3个月时间的集中培训,从各个方面尽快适应国有煤矿和大集团公司的要求,适应机械化、现代化生产需要。
(八)深刻认识当前煤矿安全生产特点,树立安全第一的观念,努力实现五个转变。
当前正处于全省煤炭企业兼并重组整合的关键时期,也是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更是安全发展的关键时期,是由乱到治的转折时期。我们要清醒认识当前煤矿安全生产的特点,树立安全第一的观念,努力实现五个转变。一是在理念上要实现以生产第一到以安全第一的转变;二是在体制机制上要实现以效益为主导到以安全为主导的转变;三是在装备技术、投入安排方面要实现以规模扩张为主导到以提高安全保障能力为主导的转变;四是在监管方法上,要实现重专项整治到强化基础的转变;五是在管理制度上,要实现由被动防范到源头管理的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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