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注册登记。小额贷款公司凭市金融办批准成立的正式文件,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规定进行名称核准(小额贷款公司的名称应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依次组成,其中行政区划指市或县级行政区划的名称,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注册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并向税务部门办理税务登记。此外,还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向市金融办、公安机关、银行业监管部门和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报送相关资料。
五、法人治理结构
(一)公司治理
小额贷款公司应建立发起人承诺制度,公司股东应与小额贷款公司签定承诺书,承诺遵守公司章程,参与管理并承担风险。
小额贷款公司应依照《
公司法》制定公司章程,建立健全公司治理结构,明确股东、董事、监事和经理之间的权责关系,制定稳健有效的议事规则、决策程序和内审制度,提高公司治理的有效性;小额贷款公司应建立健全贷款管理制,明确贷前调查、贷时审查和贷后检查的业务流程和操作规范,切实加强贷款管理;小额贷款公司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企业财务会计制度,真实记录和全面反映其业务活动和财务活动。
(二)高管人员任职资格
小额贷款公司聘请的高管人员,应具备相应的经济、金融专业知识和从业经历,遵纪守法,无不良信用记录和违法、违纪行为。
六、公司经营制度设计
(一)资金来源
小额贷款公司的资金来源:一是出资人的注册资金;二是增资扩股资金;三是利润;四是各种捐赠资金;五是不超过两个银行业机构的融入资金。
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小额贷款公司从银行业金融机构获得融入资金的余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50%。
小额贷款公司应向注册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申领贷款卡。
(二)贷款对象及范围
小额贷款公司在坚持为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服务的原则下自主选择贷款对象,但主要应以服务辖区“三农”和中小企业为主,重点解决种养业、林业、农副产品加工业、农村流通业的生产者和经营者以及为“三农”服务的其他经济实体的资金需要。
(三)贷款额度及利率
小额贷款公司发放贷款,应坚持“小额、分散”的原则,鼓励小额贷款公司面向农户和微型企业提供信贷服务,着力扩大客户数量和服务覆盖面。同一借款人的贷款余额最多不得超过小额贷款公司资本净额的5%。小额贷款公司实行市场化贷款利率政策,自主定价,但必须控制在国家法律允许范围之内,即上限不得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4倍,下限为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的0.9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