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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全市造林绿化工作的实施意见

  五、保障措施
  加快造林绿化步伐,力争10年时间取得明显成效,必须采取过硬措施,集中力量,精心组织。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搞好造林绿化,明确责任、狠抓落实是关键。各县区是造林绿化的责任主体,各县区政府主要领导是辖区造林绿化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各级领导都要切实把造林绿化作为一件大事来抓,搞好组织发动、责任分解、监督检查、协调服务等工作。要亲自参与研究本辖区、本单位的植树造林规划,及时发现和协调解决工程建设中的各种问题,为工程的顺利实施提供良好的环境和必要的条件。要建立健全绿委会和乡镇林业工作站机构。林业、建设、公路、铁路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认真组织实施好本系统内部的造林绿化工程;发改、财政、交通、国土等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积极支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造林绿化工作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二)创新机制,保障投入。各级、各部门要从大局出发,多渠道筹集资金,建立造林绿化工程长期投入机制。总的要求是,全市每年确保筹资10个亿,为大规模、高标准、高质量开展造林绿化提供有力的资金保证。主要筹资渠道是,通过争取上级项目资金,加上市政府补助资金,力争达到三分之一;县区自筹三分之一;厂矿企业和社会投入三分之一。为了鼓励和激发各级、各部门及全社会投资造林绿化的积极性,市政府每年安排造林绿化补助经费1.65亿元,平均每亩造林工程补助500元。同时,每年拿出100万元用于对单位、个人和优质工程的奖励。各县区在积极争取国家、省级生态项目的同时,也要增加造林绿化的经费投入,要从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及价款收入、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等收入中安排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造林绿化。此外,各地要拓宽思路,积极创新,多途径、多方式激发和动员社会力量参与造林绿化。要充分发挥工、青、妇等社会团体和部队、学校的作用,在全市深入开展“青年林”、“军人林”、“学生林”活动。通过新闻媒体宣传和名人带动效应,鼓励各界群众种植生日树、情侣树、结婚树等,或者认捐认领绿地、树木。要创新企业参与方式,大力推广 “一矿一企治理一山一沟”的经验做法,积极鼓励、吸引各类企业投资造林绿化;要扶持民营大户参与林业建设,发展育苗基地,壮大绿色产业。
  (三)规模造林,保证质量。我市地处塞外,寒冷干燥,土地瘠薄。在不利自然条件下,过去造林难成林,栽树不见树已成为普遍现象。总结我市多年来的造林绿化经验,栽大树、建大绿,规模开发、连片治理是确保造林质量的有效办法。大苗造林不仅能够确保成活率和保存率,而且能够一次成林,迅速见效;而规模造林不仅有利于成活和管护,还有利于形成规模,发挥整体效益。遵照这一规律,今后我市的造林工程面积原则上要达到3000亩以上,而且尽量选用大规格苗木进行栽植。油松、樟子松等针叶树苗木高度应达到1.2 米以上,杨柳等阔叶树胸径应达到4 公分以上。与此同时,还要注重操作上、技术上的科学性和合理性。规划要科学合理,树种选择要适地适树,造林环节要增加科技含量,树种搭配要坚持乔灌、针阔结合,营造混交林和复层林,等等。此外,要建立健全各级林业技术推广与服务体系,强化林业培训工作,为加快林业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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