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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全市造林绿化工作的实施意见

朔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全市造林绿化工作的实施意见
(朔政发〔2008〕11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企事业单位,驻朔各单位:
  加快造林绿化,推进生态文明,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加强生态治理和环境保护的重要内容,也是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建设塞外最宜居、最宜发展城市的客观要求。根据我市实际和发展需要,市人民政府决定,要进一步加快全市造林绿化步伐,加大生态建设力度,力争林木绿化率每年增加两个百分点,经过十年不懈努力,使全市林木绿化面积达到40%以上。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切实把各项任务落到实处,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加快造林绿化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一)加快造林绿化是推进生态文明的必然要求。党的十七大首次明确提出了建设生态文明,要求到2020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实现时,使我国成为生态环境良好的国家。实现生态文明离不开生态建设,生态建设中造林绿化又处于主导地位。加快造林绿化,有利于快速增加植被,有效改善生态,推动今后10年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新的突破;有利于改善生活环境,提高城乡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有利于推动城乡建设,实现区域协调发展,树立绿色宜居新朔州的良好形象。
  (二)加快造林绿化是建设“两宜”城市的迫切需要。建市以来,经过近二十年的建设,我市的造林绿化工作取得了长足发展,但生态状况整体脆弱、局部恶化的趋势尚未得到根本性改善,由此带来的土地沙化、水土流失、水资源衰竭、空气污染等一系列环境问题,直接影响着广大人民群众正常的生产、生活,制约着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这一现状,与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建设塞外最宜居、最宜发展城市的要求相比,与广大人民群众迫切要求改善生存环境的强烈愿望相比,差距较大、欠账也较多。因此,我们必须加倍努力,加快发展,大力植树造林,绿化美化环境,尽快让山川绿起来,让周围环境好起来,让人民群众早日生活在一个最宜居、最宜发展的城市之中。
  (三)加快造林绿化是促进农村改革发展的重要举措。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进一步确立了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重要战略地位,而在深化农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增加农民收入、繁荣农村经济等方面,造林绿化有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通过加快造林绿化,让更多的农民从承包集体林地、承揽造林绿化工程、种植饲料林和经济林、开发林下资源以及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发展畜牧业等中获益,创造较高的经济收入,从而促进我市农村经济发展,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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