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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关于支持奶站扩大鲜奶收购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据实发放补助。省畜牧兽医局、省财政厅根据各市上报的补助数额,结合平时掌握的情况,审核确定各市补助额度,并于11月7日前下达补助经费,市、县财政部门要在7个工作日内通过银行账户拨付奶站。
  (四)及时上报情况。补助结束后,市级畜牧兽医、财政部门要于11月15日前将补助工作开展情况书面报省畜牧兽医局和省财政厅。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支持奶站扩大鲜奶收购是省政府出台的稳定奶业生产发展的一项重要政策措施,对稳定全省奶业生产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各级畜牧兽医、财政部门要切实增强支持奶站扩大鲜奶收购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强化组织领导,明确相关责任,采取有效措施,积极鼓励散养奶农发展规模饲养,向奶站所在养殖小区集中。县级畜牧兽医、财政部门具体负责补助任务的组织落实,主要领导要靠上抓,安排专门人员负责此项工作,确保补助工作顺利进行。
  (二)严格工作程序。按照新签订鲜奶收购合同产奶奶牛数量发放补助,是一项十分严谨的工作,涉及奶农、奶站等多方面的利益,各市、县畜牧兽医、财政部门务必要严格工作程序,严肃合同签订手续,严把资金发放关口,实事求是,严禁虚报、误报,重复签订合同等现象的发生。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张榜公示新签订鲜奶收购合同情况,接受群众监督,数量不实要及时更正。
  (三)加强奶站监管。奶站是奶业产业链中的重要环节。各级畜牧兽医、财政部门要将奶站补助与专项整治结合起来,与奶站摸底登记、生鲜奶购销过程监管和奶站制度建设结合起来,与鼓励散养奶农入区进场结合起来,不断提升奶站整体素质,推动建立监督规范奶站的长效机制。
  (四)强化监督检查。支持奶站扩大鲜奶收购政策性强,操作难度大,奶农、奶站十分关注。各级畜牧兽医、财政部门要强化责任意识、政策意识和大局意识,准确把握政策,创新工作方法,倾听基层意见,切实把好事办好。要加强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杜绝虚报、冒领、挤占、挪用补助资金等现象的发生。对群众举报的问题要认真查证、及时整改,已核实的违规违纪行为要严肃处理,决不姑息。
  省畜牧兽医局监督电话:0531-87198073、87198092。
  E-mail:sdxmjcc@126.com和scc006@163.com
  省财政厅监督电话:0531-82669784。
  E-mail:liqiusheng69@163.com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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