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粮食局关于深入开展全民节能行动的通知
(京粮发〔2008〕100号)
直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为深入贯彻《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全民节能行动文件的通知》(京政办发〔2008〕号)和市政府《关于实施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京政发[2008]39号)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增强全民能源忧患意识和节能意识,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现就在全局范围内开展全民节能行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增强全民忧患意识和节能意识
要进一步认识开展节能行动的重大意义,进一步提高能源忧患意识和节能意识,进一步增强节能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广泛动员全体职工积极行动起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身边做起,从点滴做起,使节能变成职工的自觉行动。
二、开展节能行动的八项举措
(一)开展能源紧缺体验。各单位在每年的全国节能宣传周期间,要组织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的能源紧缺体验活动,强化节能意识。每年制订两次“能源紧缺体验日”,在体验日内,停开办公区门厅、走廊、楼梯等公共场所照明,停开办公楼电梯,停开办公区域空调。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带头参加能源紧缺体验活动,乘单位车辆上下班的干部、职工换乘公共交通工具、骑自行车或步行上下班。
(二)各单位要加强用车的计划性,市内出行提倡选乘公共交通工具出行。从2008年10月1日起,局机关封存30%公务用车。直属单位的公务用车按车牌尾号每周停驶一天(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除外),星期一至星期五停开公务车牌号尾数分别为1和6、2和7、3和8、4和9、5和0,个人参照上述原则每周少开一天车。
(三)严格控制室内空调温度。除有特定要求并经批准外,夏季室内空调设置温度不得低于26摄氏度,冬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得高于20摄氏度;办公时间空调实行间歇式开放,非办公时间关闭所有空调系统,以减少待机能耗。
(四)减少电梯使用。有电梯的单位要合理设置电梯开启数量和时间,加强运行调节和维护保养,三层楼以下(含三层)停开电梯,非高峰时段减少运转台数。提倡短距离上下楼层不乘电梯,尽量减少电梯使用。
(五)控制照明用电。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科学设定院内道路的照明时间与盏数,减少道路照明用电量。各单位公共场所应关闭不必要的夜间照明,除重大的庆祝活动外,一律关闭景观照明。楼道、卫生间等公共场所,照明灯具一律要加装声控、光控或红外感应控制装置,在无人时自动断电。
(六)使用节能环保购物袋。要在干部职工中提倡重拎布袋子、菜篮子等能重复使用的节能环保购物袋,鼓励利用废旧物品制作布袋子、菜篮子。拒绝购物场所免费提供塑料购物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