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省财政厅关于实施2009年山东省家畜良种补贴项目的通知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省财政厅关于实施2009年山东省家畜良种补贴项目的通知
(鲁牧计财发〔2009〕61号)


各市畜牧兽医局、财政局:
  为加快家畜良种推广步伐,提高良种覆盖率,增强畜牧业竞争力,促进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今年省财政继续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实施家畜良种补贴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通过实施家畜良种补贴项目,引导农民推广应用生猪人工授精技术,提高种猪利用效率,降低疫病传播风险,加快生猪良种改良步伐,提升生猪品质和养殖效益;加快弗莱维赫乳肉兼用牛饲养、冷配、育种等先进使用技术的推广与应用,逐步培育适合我省特点的弗莱维赫牛新品系,促进全省乳肉兼用牛健康发展。
  二、项目实施范围
  (一)生猪良种补贴。按照“注重基础、突出重点、统筹兼顾”的原则,生猪良种补贴项目在部分2008年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生猪产业项目县和2007年省级生猪人工授精站建设项目县中组织实施。具体为:商河县、高青县、薛城区、东营区、海阳市、寿光市、兖州市、肥城市、宁阳县、荣成市、郯城县、临邑县、阳谷县、惠民县和郓城县15个县(市、区)。
  (二)弗莱维赫牛良种补贴。在2007、2008年已实施省级弗莱维赫牛良种补贴项目的县组织实施。分别是:平阴县、莱阳市、招远市、莱州市、广饶县、海阳市、栖霞市、高密市、临朐县、安丘市、昌邑市、寒亭区、坊子区、东港区和邹平县15个县(市、区)。项目县(市、区)补贴资金规模详见附件。
  三、补贴对象及标准
  (一)生猪良种补贴。对项目区内养殖户(场)购买和使用良种猪精液实施生猪人工授精进行补贴。按照每头能繁母猪年繁殖 2 胎,每胎配种使用 2 份精液,每份精液 10 元测算,每头能繁母猪年补贴 40 元。每个项目县(市、区)的补贴资金规模根据能繁母猪存栏数量确定。
  (二)弗莱维赫牛良种补贴。对项目区内养殖户(场)购买和使用弗莱维赫良种牛冻精细管实施人工授精进行补贴。按照每头基础母牛使用2支细管冻精,每支细管补贴20元的标准测算,每头基础母牛补贴40元。每个项目县(市、区)的补贴资金规模为20万元,全省计划补贴基础母牛7.5万头。
  四、组织运行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