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建设局:负责城市(县城)的防旱抗旱工作。制定城市的供水规划,加强城市供水工程设施的建设和安全运行管理,提倡节约用水。负责城市抗旱预案的制定和监督实施,组织城市的应急供水工作。
市教育局:负责对学生进行节水意识和安全的宣传教育,组织转移受灾学校的人员,做好灾后学校的教育、教学组织工作。
市安监局:负责督促、指导和协调全市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排查因灾造成的不安全隐患,对危房或危险建筑发出“危房通知书”,转移安置灾民,确保灾区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负责工矿企业的抗旱工作。
市农业局:负责提供农作物播种面积、产量及收集旱情、苗情,推广应用有关抗旱农业新技术,制定农业救灾措施并组织实施;及时收集、整理和反映农业旱灾情信息;负责旱情发展趋势的分析、预测,并提出对策措施,负责灾后灾区农业生产所需种子、农资的调拨供应、技术指导,帮助灾区人民搞好抢收抢种,恢复生产;根据旱情发展情况,适时进行农作物改种和补种;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灾后农业生产损失情况的调查。
市民政局:负责安排灾民的生活,特别是要救济好孤寡老人、五保户、伤残人员等。发动党政、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及个人开展救灾募捐活动;负责救灾物资的筹集、申请、管理、发放;及时组织查实灾情并与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核准灾情,按系统及时上报灾情,积极争取上级部门救灾援助。负责市级救灾、救济物资的组织调拨和供应工作。
市国土局:负责非工矿企业的抗旱工作。
市农机局:负责全市抗旱供水设备和水农机具的组织调拨工作,保证按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指令,迅速组织机具设备应急抗旱抢险,按时保量完成任务。
市广电局:负责对全市抗旱工作实施的宣传报道;按市防汛抗旱指挥部要求及时向公众发布旱情信息,跟踪报导抗旱救灾活动,以及向社会宣传抗旱救灾、抗灾自救知识。负责宣传节约用水和抗旱方针政策。
市商务局:搞好本行业所辖企事业单位的抗旱工作。
吕梁日报社:负责对全市抗旱工作实施的宣传报道;按市防汛抗旱指挥部要求及时向公众发布旱情信息,跟踪报导抗旱救灾活动,以及向社会宣传抗旱救灾、抗灾自救知识。负责宣传节约用水和抗旱方针政策。
吕梁气象局:组织发布天气预测、预报,及时通报灾害天气实况,提出应对建议,为防灾抗灾提供气象服务;负责为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提供短、中、长期气候预测预报及有关信息、资料;根据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抗旱部署,实施人工增雨作业。
供电公司:负责所辖电力设施的安全,保障抗旱抢险、救灾的电力优先供应,尤其抢险现场电力供应。
吕梁物资产业管理中心:负责本公司经营的相关抗旱抢险物资调集、储备,保证按各级防汛指挥部要求足额储备,并搞好值班,确保抢险物资调取便利,不贻误抗旱抢险时机;旱情紧急情况下,完成市防汛抗旱指挥部下达的调运抢险物资指令。
吕梁石油公司:负责全市抗旱抢险燃油的调集、储备、保障供给。
吕梁公路分局:负责所辖公路交通设施的安全,确保道路畅通。优先保障指挥人员、救援人员、抗旱设施、救灾物资、药品和中暑病人等的紧急通行。
通信公司:负责做好电讯线路和通信设施的检修维护,并根据需要调动相关电信企业的网络资源、通信器材,做好应急通信保障,确保抗旱指挥、旱情、灾情信息的传递及时和准确。紧急情况下,优先保证省、市、县三级防汛抗旱指挥系统有线通信畅通无阻,出现通信中断时,要立即组织抢险,尽快恢复通信,并按照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指令搞好灾区应急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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