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全面实施全民节能行动
(一)开展能源紧缺体验。根据全省节能行动要求,每年6月和9月的第一个星期五定为“能源紧缺体验日”。在体验日内,停开公共场所照明、停开办公楼电梯、停开办公区域空调,干部职工上下班停开轿车换乘公共交通工具,或骑自行车或步行。
(二)每周三机关、企事业单位停开一天五层以下(含五层)电梯。其它时间停开三层以下(含三层)电梯。
(三)每周少开一天车。除特殊公务车外,各级行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公务车按车牌号尾数每周少开一天,星期一至星期五停开公务车牌号尾数分别为1和6、2和7、3和8、4和9、5和0。公休日、节假日各单位公务车辆除有特殊公务外,一律入库封存。
(四)提倡市民出行多坐公交车,尽量减少开车外出。积极发展公共交通,设置公交快速专用车道,提高公共交通运营效率;采取补贴鼓励政策,降低公共交通费用。
(五)合理控制照明用电。市区内路灯在保证车辆、行人安全的前提下,实行隔一开一;加快实施对城市道路照明自动化控制系统改造,实现公共照明控制的科学管理;除重大节庆活动外,一律关闭城市景观照明;市内广场每周二关闭一天照明;所有建筑物的楼道、卫生间等公共场所,照明灯具一律加装声控、光控或红外感应控制装置;新开城市道路全部使用高效节能灯;工矿企业、宾馆、商场等也要使用高效节能照明产品。
(六)严格控制室内空调温度。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共建筑和办公场所的室内温度设置夏季不得低于26℃,冬季不得高于20℃;非办公时间关闭所有空调系统,减少待机能耗;提倡市民家庭参照上述标准设置空调温度。
(七)减少电梯使用。各级行政机关办公场所电梯实行智能化控制,非高峰时段减少运转台数;倡导大中型宾馆、商场根据客流量合理调整电梯运转台数和运行时间,尽量减少电梯使用;三层楼以下(含三层)提倡不乘电梯。
(八)倡导使用节能产品。鼓励和引导消费者购买使用具有节能认证标志的空调、冰箱等家用电器;鼓励购买使用家用节能灯、节水器具、太阳能热水器等节能产品;把具有节能、节水、环保标志产品的办公设备,列入政府采购清单。
(九)倡导使用节能购物袋。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限塑令的规定,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塑料购物袋;鼓励利用废旧物品、包装带等制作的布袋子购物;所有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一律不得免费提供塑料购物袋。
(十)鼓励节约办公。各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要带头使用节能环保铅笔、钢笔、再生纸等节能环保办公用品,鼓励办公人员稿纸双面书写,打印材料(草稿)双面打印;加快实施网上办公、行政审批、信息咨询,逐步实施“无纸化办公”;减少会议次数和频率,除“两会”和“劳模会”外,其余会议一律不得使用会议资料袋,不得设置彩旗、彩柱、彩门、锣鼓队等,控制出席证等印制标准和数量;需要有基层同志参加的会议,一般召开视频会议。
(十一)规范餐饮管理,节约每一粒粮食。除特殊公务活动外,各类会议一律提供自助餐,并在餐桌上摆放“按量取食、杜绝浪费”的提示牌。倡导居民节约每一粒粮食,每一点饭菜。
(十二)节约用水。大力推广符合国家要求的有节水标志的用水器具,各单位现有房屋建筑中不符合标准规定的用水器具要在1年内全部更换。科学设计进入居民家庭的入户水管道,实现饮用水和生活用水分开,提倡“一水多用”。
(十三)抓紧实施中水和雨水利用。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除建设基本给排水供应管道系统外,要同时配套建设中水和雨水利用管道系统。具备条件的项目应优先利用中水和雨水。
(十四)夏季公务活动着便装。每年夏季,除重要外事活动及有特殊要求外,公务活动一律着便装。
(十五)培养良好的节能习惯。提倡单位、家庭在夏季用电高峰时段每天少开1小时空调、晚开半小时电灯,随手关灯,杜绝白昼灯和长明灯。及时关闭办公设备和家用电器电源等;积极参加“节约型机关”、“节约型家庭”创建活动。
三、全面推动各项节能措施的落实
一要加强宣传教育。报纸、电台、电视台、网络要开辟专题、专栏,宣传推进全民节能的重大意义,宣传节能政策和有关规定要求,宣传节能中的好典型、好经验,普及节能知识,推介节能新技术新产品。精心组织好每年两次的“能源紧缺体验日”主题宣传活动,在全社会特别是在青少年中养成自觉节能的良好习惯。对在全民节能行动中各种浪费能源的行为和现象,要公开曝光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