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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百日会战的通知


  (三)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大会战。

  电视台、电台、报刊和网络等新闻媒体要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总体部署,增设专栏,进一步强化交通安全宣传力度;强化学校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做到每个学生参观一次交通安全宣传挂图、看一次交通安全宣传专题片,听一次交通安全常识课,参加一次交通安全主题班队会,确保校园、校车集中整治取得实效。

  交通、城建行政主管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能,深入客运、公交、出租公司,对运输单位的主管领导、安全管理人员和驾驶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并督促各运输企业在长途客车、出租车、公交车、旅游班车粘贴交通安全宣传标语;利用客运站(场)及运输车辆电子显示系统、广播等,进行交通安全宣传,传递交通安全信息。

  (四)开展事故多发路段隐患治理大会战。

  1、公安部门牵头,安监、公路、交通等部门配合,开展对全市已通车道路的隐患排查工作,根据交通事故发生的规律、特点及隐患严重程度,确定市、县、乡三级督办事故多发路段,并通报交通、公路、城建等行政主管部门。

  2、交通、公路、城建等部门要结合实施道路安全保障工程,加强对事故多发路段的整治力度,并按照隐患等级,提出整治计划、整治方案、整治期限、责任单位,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治理,提升道路保障能力。公安部门要加强对事故多发路段、施工绕行路段的交通疏导工作,维护良好的通行秩序。

  3、安监部门牵头,公安、交通、公路、城建等部门对市级确定的事故多发路段治理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已治理或正在治理的要重点检查治理措施落实情况和治理效果,未治理或治理不彻底的要书面告诫责任单位,并报告百日会战领导组督促整改。

  4、2008年底,各地事故预防工作领导组要将事故多发路段治理情况书面报市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领导组。市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领导组将组织检查验收。

  5、凡因事故多发路段未治或治理不彻底而引发重特大交通事故的,要追究相关单位的责任。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百日会战是遏制我市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确保实现全年预防道路交通事故总体目标的重要行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部门本着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负责的态度,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密切配合,认真履行职责,确保这次行动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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