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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关于企业做好法检目录调整准备工作的通知

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关于企业做好法检目录调整准备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国家质检总局经认真研究,决定调整《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出入境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2009年版,以下简称《法检目录》),并于近日发布了《关于做好法检目录调整相关工作的通知》。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关于《法检目录》调整的具体内容

  自2009年1月1日起,将部分初级纺织品、矿产品、石材、工业原料、皮革制品、五金工具、小家电产品、部分石材等调出《法检目录》。

  自2009年1月1日起,将部分烟草代用品、可用于食品添加剂的化工产品、日常生活用品、婴幼儿及儿童服装、衬衣睡衣泳衣、家用电器、卫生器具等调入《法检目录》或增补进(出)口海关监管条件。

  相关调整内容将于近期由国家质检总局、海关总署发布联合公告予以公布。我局也将及时转发相关信息。

  二、注意事项

  为保证商品检验检疫及时、有序、顺利开展,请各相关企业注意以下事项:

  (一)请密切关注联合公告和我局官方网站相关信息并及时向我局咨询相关事宜,咨询电话:58619850,58619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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