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健全工作考核体系
本着“强化责任、绩效考核”的原则,以考核为手段,以激励为目的,建立健全创业促就业工作考核体系,强化各职能部门的工作督查,实行绩效挂钩制度,确保创业带动就业工作取得实效。
1.明确部门职责。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做好牵头和统筹协调工作;财政部门要保障各项资金落实到位;工商、税务部门要提供证照办理、税务登记和优惠政策落实等服务;人民银行、有关商业银行和担保公司要落实小额担保贷款的相关业务工作;人事部门要加强创业人才的引进服务工作;教育部门要做好大中专院校创业教育工作;科技部门要在创业上提供科技支撑促进高端创业;发展改革、经贸部门要根据产业结构布局,制订提供创业产业指导目录和信息;审计部门要加强资金使用的审计监督,确保专款专用;监察部门要组织督查,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到位;宣传部门、新闻媒体要及时组织报道,努力营造积极的创业氛围。
2.强化目标考核。把高层次人才、大中专毕业生和其他各类人员创业的环境优化、政策落实、培训效果、服务质量和创业带动就业成效等指标予以分解,落实责任,并列入各级政府政绩考核及就业工作考核重要内容,实施年度绩效考核。
3.完善基础统计。加强基础信息采集,实施信息化动态管理。按月统计主要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按季通报全市各地区、各部门扶持高层次人才创业及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进展情况。
4.创新工作机制。认真总结和推广各地区、各部门推进工作中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及时发现和分析扶持高层次人才创业及创业带动就业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针对暴露出的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加以应对,进一步创新体制机制。
四、工作步骤
(一)准备动员阶段(2008年10月-12月)
1.制定出台相关政策。研究制定《市政府关于领军型海外留学归国人才创业项目产业化推进计划的实施意见》、《市政府关于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意见》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创新“四高”人才工程深化“人才特区”建设的意见》,研究制定《无锡市创业投资引导发展专项资金运行管理办法》、《“530”企业专项贷款办法》,拟定《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实训(见习)基地认定和管理办法》,以及《全市优先的重点发展产业指导目录、扶持创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配套文件。
2.明确创建目标任务。研究制定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工作方案,明确创建达标工作目标和重点。研究制定年度创业促就业工作目标,并列入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及市委、市政府民生工作目标任务,层层分解目标,落实工作责任。研究制定全市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行动年方案和各相关部门具体工作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