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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锡市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7.实行租金减免。扶持做大做强海外留学人员创业规模,对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方向的留学人员创办企业,入驻留学人员创业园的可以用优惠价购买园区内生产、科研用房,或租用园区的生产、科研用房。建筑面积在100平方米内的,第一年租金全额补助,第二年至第三年减半补助。对本市户籍的创业人员进入创业孵化基地自主创业的,3年内可按每户每年不超过2400元的标准给予租金补贴。

  8.加大社保补贴。对本市户籍创业扶持对象参加劳动保障部门组织的“创办你的企业”培训取得合格证书人员从事个体经营,以及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从事个体经营,其业主可按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办法申请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投资兴办企业并带动5名以上本市户籍人员就业的,可按照所办企业应为投资者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申请享受全额社会保险补贴。

  9.实行开业补贴。大力扶持失业人员创业,对本市自主创业的在领失业金人员、不在领失业金的就业困难人员、无业残疾人员、在领低保就业困难人员,分别给予2000-5000元不等的开业补贴。

  (三)健全创业培训体系

  本着“扩大范围、提升能力”的原则,强化政府公共实训基地的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充分利用社会各类创业培训资源。对接实施全市各类人员创业培训计划,不断提高创业培训的质量,不断提升创业人员的能力和创业培训后的创业成功率。

  1.搭建科技创业培训服务平台。顺应我市产业结构提升,经济转型发展的需求,依托“三谷三基地”(硅谷、液晶谷、生物谷和动漫产业基地、信息外包基地、流程外包基地)建设,着力打造“四高”人才(海内外一流高层次创新人才、领军型高层次创业人才、具有国际化水准的高级管理人才、技艺精湛的高技能人才)基地,全面提升城市创新创业发展能力。强化企业的主要创业者及创业团队核心人员创业能力培训,提升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和综合经营管理素质能力。

  2.加大各类创业培训力度。建立满足城乡各类人员创业的创业培训体系,拓展创业培训领域,将具有创业愿望和培训需求的人员都纳入创业培训的覆盖范围。着力创业能力提升,激励高层次创业人才发展壮大;着力于创业能力培训,鼓励大中专毕业生投身创业;着力于创业意识培养,引导城乡各类人员积极创业。扩大创业培训载体,将创业教育列入全市各类普通高校和职业院校教育培训计划,强化大中专毕业生创业意识的培养;充分发挥互联网和现代教育技术优势,建立网上创业培训学院,提升创业培训手段。到2010年,全市创业培训人数将达到2万人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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