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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锡市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三、工作任务和措施

  (一)建立组织保障体系

  本着“民生为本、创业致富”的原则,各级政府统领创业促就业工作,充分发挥无锡经济社会发展基础较好的区位优势,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和资金支撑,全力推进高层次人才、大中专毕业生和城乡各类人员创业带动就业工作。

  1.将创业带动就业放在更加突出位置。各级政府将以扶持高层次人才创业及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纳入各级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实施目标责任管理。

  2.切实加强领导。以高层次人才创业为引领,充分发挥各级政府成立的“530”计划办公室和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能作用,进一步强化对高层次人才和大中专毕业生创业的组织领导。市、市(县)、区和街道(镇)建立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社区(村)建立工作小组。将扶持高层次人才创业及创业带动就业工作内容纳入到全市就业工作联席会议机制中,确保高层次人才创业及创业带动就业工作得到有效推进。

  3.健全创业服务体系。健全完善各级“530”计划办公室和大中专毕业生创业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统筹协调“530”高层次人才和大中专毕业生创业就业指导服务工作。市和市(县)、区建立创业服务指导中心,统筹协调城乡其他人员创业就业服务工作。市级创业指导中心承担全市的创业服务管理工作,并对下级创业指导中心的工作提供必要的指导和支持。将创业工作体系纳入各级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统筹进行安排。市和市(县)建立创业者协会,区建立创业者联谊会。市和市(县)建立创业指导专家志愿团。

  4、建立资金保障制度。加大创业专项资金投入,统筹安排扶持各类人员创业的资金,资金使用遵循“突出重点、讲究效益、专款专用、配套使用、绩效管理、总量控制”的原则,用以引导、鼓励和扶持创业工作。全市设立10亿元的创业投资引导资金和2000万元创业投资风险补偿资金,同时吸引优秀创投基金扎根我市,为高层次人才在我市创业提供资金保障。市和市(县)、区建立促进就业创业专项资金,用于促进就业和扶持创业。2008年至2012年五年间,在就业创业专项资金中,安排1亿元创业扶持资金,专项用于引导、鼓励和扶持大中专毕业生和城乡各类人员创业。

  (二)建立政策支持体系

  本着“政府主导、合力扶持”的原则,以全民创业为目标,重点引领高层次人才创业,积极引导大中专毕业生创业,全面扶持城乡各类人员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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