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吕梁市级金融机构2007年度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通报
(吕政办发[2008]10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吕梁市人民政府对市级金融机构支持经济发展考核奖励办法的通知》(吕政发[ 2007]56号)精神,市政府对2 0 07年吕梁市级金融机构支持吕梁经济发展情况进行了考核,现将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 0 07年,吕梁市级各金融机构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着力推进“三大工程”、“双百双千”项目建设的战略目标,加大信贷投入,优化信贷结构,提升金融服务水平,为促进吕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人行吕梁中支积极寻找贯彻从紧货币信贷政策与支持吕梁经济发展的结合点,提供现金供应、经理国库、支库清算、外汇管理等优质高效金融服务,引导金融机构用好用足信贷政策,着力维护辖区金融稳定。吕梁银监分局认真履行金融监管职能,确保了全市金融机构合规、稳健运行。农业发展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农村信用社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号召,不断加大金融创新力度,积极改进信贷营销方式,促进了吕梁经济结构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2 007年,全市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553.89亿元,较年初增加128.80亿元,增长30.3%,各项贷款余额达195.09亿元,比年初增加23.29亿元,增长13.6%,新增贷款主要投向了农业和“双百双千”项目,有力地支持了吕梁经济的健康快速发展。
二、考核结果
为进一步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增加信贷投入,加大金融业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力度,根据吕梁市人民政府《市级金融机构支持经济发展考核奖励办法》,市政府决定授予人民银行吕梁中心支行、吕梁银监分局、农业发展银行吕梁分行、工商银行吕梁分行、农业银行吕梁分行、中国银行吕梁分行、建设银行吕梁分行、吕梁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等单位“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先进单位”称号,并对上述单位予以奖励,奖金分配如下:
人民银行吕梁中心支行 3 5万元
吕梁银监分局 3 5万元
农业发展银行吕梁分行 14.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