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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梁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在全省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通知》的实施意见

吕梁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在全省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通知》的实施意见
(吕政发〔2009〕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全省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通知》精神(晋政发〔2008〕35号),将全市目前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专项督查整治年活动与为期一年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有机结合,从根本上解决各行业、各领域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扭转我市安全生产的被动局面,现制定实施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在对各行业和各领域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全面排查摸底的基础上,对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分类整治:对非法生产经营的,坚决关闭取缔;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一律停产整顿,通过整顿,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经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和分管安全生产的副市长签字后,方可恢复生产;对证照齐全、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加强安全监管。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推动政府监管主体责任和企业安全主体责任的落实;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事故预防控制体系;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坚决打击彻底消除非法生产经营活动,淘汰不符合国家及省产业政策的落后的企业,取缔列入国家及省明令禁止的生产装置;提升生产经营单位本质安全水平和各行业、各领域的整体安全水平,减少事故总量,有效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促进全市安全生产状况稳定好转。

  二、组织领导

  市人民政府成立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组(以下简称市专项整治领导组)。市专项整治领导组负责组织制订全市专项整治总体工作方案,对全市各行业和各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统一领导,统一安排,统一部署。市专项整治领导组每季度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解决专项整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协调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组长:张中生副市长

  常务副组长:杨巨才市长助理

  副 组  长:郭征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张志刚 市安监局局长

  闫鸠渊 吕梁煤监分局局长

  成   员:韩明瑞市煤炭局局长

  何玉田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王若东 市建设局局长

  冯林春 市水利局局长

  刘香则 市教育局局长

  贾永岩 市交通局局长

  刘平泽 市经委主任

  李虎顺 吕梁工商局局长

  贺兴国 市文物旅游局局长

  李瑞锋 吕梁质监局局长

  高秀臣 孝柳铁路公司总经理

  任一雄 市公安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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