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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盘营高速铁路征地补偿及缴费执行标准的通知


  附件2:盘营高速铁路征地缴费标准明细表

 

 

 

征地费用名称

缴费标准

 

 

 

缴费依据

 

市规划区

 

县规划区

 

其他地区

 

新菜田开发基金

 

30元/平方米

 

 

 

耕地占补平

  衡造地费

 

一般

 耕地

10元/平方米

 

  lO元/平方米

 

lO元/平方米

 

 基本

 农田

 

20元/平方米

 

  20元/平方米

 

20元/平方米

 

 

根据国家和省相关规定

 

新增建设用地

  有偿使用费

56元/平方米

大洼县城镇规划区24元/平方米;

盘山县城镇规划区20元/平方米

 

 

  征地管理费

2.1元/平方米

 

  1.2元/平方米

 

1.2元/平方米

 

  耕地占用税

 

2元/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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