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广州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贯彻落实惠民66条补充17条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标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2008年10月15日前,各区(县级市)研究确定2009年本区(县级市)财政和镇财政合作医疗扶持资金的分担比例和具体数额,资金的安排纳入明年财政预算。

  2008年10月30日前,各区(县级市)开展调研和资金测算,结合实际制定2009年新农合实施方案和章程。

  2008年10月底前全市统一开展2009年新农合宣传发动和筹资工作,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动员广大农民积极参加2009年新农合,确保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2009年新农合的执行时间为200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2008年12月25日前,农民个人交纳参加2009年新农合的资金全部划入区(县级市)社保基金财政专户,2009年8月30日前各级财政将安排2009年新农合的扶持资金划拨到位。

  四、各部门职责

  市卫生局:牵头制定提高新农合筹资水平的实施方案;指导各区(县级市)制定2009年新农合实施方案;组织开展新农合宣传发动和筹资工作。

  市民政局:组织实施农村医疗救助,落实农村五保、低保、低收入困难家庭人员和重度残疾人参加新农合的补助政策和补助资金;配合做好新农合宣传发动和筹资工作,督促区(县级市)做好救助对象参合登记,依时足额将扶持资金划拨到位。

  市财政局:安排市财政对区(县级市)新农合补助资金;督促区(县级市)财政部门按时足额将政府扶持资金划入社保基金财政专户。

  市劳动保障局:对部分区(县级市)合作医疗经办机构划归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管理的工作交接进行指导,确保工作衔接和顺利运转。

  市农业局:将合作医疗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推进新农合的发展;配合开展新农合宣传发动和筹资工作。

  市人口计生局:指导各区(县级市)在合作医疗工作中贯彻执行计划生育政策法规,配合开展新农合宣传发动和筹资工作。

  市残联:组织实施农村低收入困难家庭中的残疾人参加新农合优惠政策;及时调整新农合筹资标准提高后对区(县级市)的资金补助标准,落实补助资金;督促区(县级市)残联做好资助对象参合登记,依时足额将资助款划拨到位。

  市金融办:协调金融机构配合当地合作医疗管理部门做好合作医疗基金管理,健全专业医疗服务网络,完善各环节风险管控技术,开发新农合信息管理平台,为参合农民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

lar_362258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