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市人民政府关于认定第四批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的通知
(四政发〔2008〕3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辽河农垦管理区、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产品加工业快速发展,根据《四平市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四农产字〔2005〕1号,以下简称《办法》),市农业产业化工作领导小组于2008年上半年开始组织了第四批农业产业化市级重点龙头企业评定工作。依据评定结果并经市政府审定,授予四平成达食品有限公司等30户企业为第四批农业产业化市级重点龙头企业。
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是推动我市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产品加工业快速发展的骨干力量,对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增加农民收入、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等具有重要作用。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要立足农村、面向农业、服务农民,加快体制、机制和制度创新,改善企业经营管理,加强技术改造和技术进步,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和辐射带动功能,进一步探索完善龙头企业与农户之间有效的利益联结形式和经营机制,搞好产销衔接和生产技术服务,自觉维护农民利益,诚信守法经营,增强责任意识,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做出更大的贡献。
各县(市)、区和各有关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四平市委四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意见》(四发〔2006〕6号)和《2008-2012年四平市农业产业化和农产品加工业发展规划》(四政办发〔2008〕3号)精神,进一步优化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环境,加大对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的扶持力度,要注重引导并发挥好龙头企业在开拓市场、引导生产、深化加工、科技创新、强化服务等方面的带动作用,提升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质量和水平,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对农业产业化市级重点龙头企业,将按照《办法》规定,对其运行情况实行动态管理,建立竞争和淘汰机制。对监测不合格的企业,取消其市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资格。希望被授予市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称号的企业,要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加快发展,确实发挥龙头企业的示范带动作用。
附件:第四批市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名单
二○○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