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教育厅关于编报2008年普通高、中等学校招生计划的通知
(鲁发改社会〔2007〕1545号)
各市发展改革委、教育局,省直有关部门,各高等学校: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请编报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的通知》(发改办社会[2007]2585号)和全国发展改革工作会议精神,现将编制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和中专学校招生计划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2008年高等教育招生计划安排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省九次党代会精神,认真落实国家和我省关于加强和改进高校招生管理工作会议要求,适当控制招生规模增长幅度,相对稳定招生规模,把重点放在提高办学质量上,努力培养社会急需的高层次人才和创新型人才。计划安排将突出重点,统筹兼顾,2008年全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和高职(专科)招生总规模,比上年计划增长5%左右。
二、要把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教育经费投入、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等情况,作为确定招生规模的重要依据,本着稳步、协调发展的原则,以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研究提出2008年的招生规模。对于经费投入难以做到同步增长、基本办学条件和师资队伍未达到国家标准、毕业生就业率不高的学校,要严格控制招生数量,抓紧进行整顿提高。
三、要严格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更加注重发展的质量、结构和效益,以计划和规划为龙头,促进又好又快发展。要紧紧围绕全省和当地“十一五”规划和年度计划确定的发展目标与任务,加快调整优化学科和专业结构,适当调减长线专业招生数量,加强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专业人才的培养,把招生计划的安排同学校毕业生就业情况紧密结合起来。
四、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计划的安排,要继续贯彻国家和省职业教育会议精神,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坚持扩大规模与提高质量相统一,加快技能型实用人才的培养步伐。计划安排优先支持专业设置对路、推行“订单式”培养、实行工学结合、顶岗实习的学校。
五、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招生管理的规定,大力推进和完善教学质量评估和保障机制,统筹并规范普通高等教育的办学和招生秩序,严禁损害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按照国家有关要求,2008年我省继续严格控制和减少普通专升本、对口高职、五年一贯制及“三、二连读”招生计划。招收“三、二连读”的学校必须做好衔接工作,确保教学质量和水平。专升本和对口高职招生计划分别纳入各有关高校的普通本专科招生计划规模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