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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体育局关于举办“2008年北京市业余羽毛球公开赛”的通知

北京市体育局关于举办“2008年北京市业余羽毛球公开赛”的通知
(京体竞管字[2008]48号)


各企、事业单位,各羽毛球俱乐部,各相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推动我市羽毛球运动的普及和推广,丰富我市广大羽毛球爱好者的业余文化生活,经研究决定,将于11月8日-9日(周六、日)在石景山体育馆举办“北京市业余羽毛球公开赛”。
  赛事主办单位为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中心,采用混合团体赛赛制,并将作为北京市传统赛事,每年举办一届,请各单位积极参与。
  附:《2008年北京市业余羽毛球公开赛竞赛规程》
  《2008年北京市业余羽毛球公开赛报名表》(略)

  二〇〇八年十月十三日

  附件:
2008年北京市业余羽毛球公开赛
竞 赛 规 程

  一、比赛时间和地点:
  时间:11月8日-9日
  地点:石景山体育馆
  二、竞赛项目和组别:
  竞赛项目:混合团体比赛(出场顺序:混双、女单、男单、女双、男双)
  竞赛组别:企事业单位组:18岁至55岁(1953-1990年出生)
  社会俱乐部组:18岁至55岁(1953-1990年出生)
  三、参赛办法:
  企事业单位组:
  1、必须为企事业单位正式员工。
  2、每队限报领队1人、教练1-2人、运动员4-10人(运动员每场比赛只可兼一项)。
  3、运动员必须身体健康,须持有效身份证件和工作证件、健康证明报名。凡虚报年龄,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一经发现即取消比赛资格和比赛成绩。
  社会俱乐部组:
  1、社会自由组队参赛。
  2、现役羽毛球专业运动员和省、市体校注册运动员不得参加比赛。
  3、受过专业训练的羽毛球运动员退役四年(含四年)后方可参赛,每单位只允许两名退役运动员参赛(男女不限),只能和业余选手配对参加双打项目的比赛,且每人每次比赛只能参加一个项目,不得兼项。
  4、每队限报领队1人、教练1-2人、运动员4-10人(运动员每场比赛只可兼一项)
  5、运动员必须身体健康,须持有效身份证件、健康证明报名。凡虚报年龄,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一经发现即取消比赛资格和比赛成绩。
  6、报名参赛人员只能代表一个单位参加当年的公开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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