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国资委党委办公室关于做好2009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
(京国资党办发〔2008〕29号)
各企(事)业单位党委:
2009年元旦、春节即将到来,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和市委全会会议精神,扎实为做好安全稳定廉政等各项工作,确保职工群众渡过一个欢乐、祥和、安定的节日。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各单位要切实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强化问责制度,加强对各类安全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整治,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两节期间的生产安全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研究和部署两节期间各项安全工作,确保两节安全工作组织到位、责任到位、人员到位、工作到位,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
要针对节日期间的生产经营特点,结合安全、消防、交通等行业主管部门的要求,制定两节安全保障工作方案,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煤炭、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企业以及交通运输企业要针对节日安全生产特点,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各项安全保障措施,加强对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管理,全面清理可燃物,最大限度地降低火灾风险和事故风险,确保节日安全。人员密集场所单位要严格控制促销规模、严格控制营业场所客流,加大对安全疏散通道、安全设施、应急设施的检查力度和检查频次,确保安全设施灵敏可靠。供水、供气、供热等单位要加强对运行设施的维护保养,加大对设施和管线的巡察力度,确保安全运营。
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节日安全工作特点,加强对所属企业的安全检查力度,监督和指导所属企业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进一步完善保障措施。要加强对各类隐患的监管,能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整改的要立即停产、停业整顿,确保绝对安全。
二、深入排查矛盾纠纷,确保职工队伍稳定
当前经济形势严峻,困难增多,各单位要把企业和社会稳定问题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按照“平安奥运”的标准,对本单位有可能引发集体访的重点矛盾纠纷进行深入排查,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和不稳定问题,要实行领导包案,制定防范化解工作的措施和预案,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全力做好控制化解工作,把矛盾和问题控制化解在企业内部,做到“排查得早、发现得了、控制得住、解决得好”。要准确掌握本单位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的动态变化情况,及时发现可能涉及流动人口的不稳定问题或群体性事件隐患,特别是要结合劳动用工情况的变化,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做好本单位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的服务管理工作。要密切关注“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动向,加强对重点人员的防控力度,严防“法轮功”等邪教组织进行捣乱破坏活动,确保企业和首都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