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城市绿地养护管理投资标准的意见
为进一步提高首都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水平,巩固和不断提高奥运绿化美化成果,逐步把首都城市绿地养护管理工作纳入规范化、科学化管理轨道,为首都的可持续发展、建设宜居城市、实现生态文明奠定良好的基础。通过对我市城市绿地养护工、料、机、运等方面的投入进行实际调查,对各区、县城市绿地养护经费的投入情况和养护成本进行实际测算,并与国内多个城市绿地养护投资标准进行比对,在充分征求各区、县政府及园林绿化主管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现就我市城市绿地养护管理投资标准提出如下意见:
一、依据我市《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DB11/T213-2003)和《北京市城市绿地建设和管理等级质量标准(试行)》,我市城市绿地养护定额投资标准为:
特级绿地养护管理为15元/ ㎡·年;
一级绿地养护管理为9元/ ㎡·年;
二级绿地养护管理为6元/ ㎡·年;
三级绿地养护管理为4元/ ㎡·年。
二、此投资标准包含绿地养护管理作业过程中的直接人工费、水费、农药费、肥料费、机械费、运输费、综合管理费,但不包含下列费用:园林设施(栏杆、座椅、果皮箱、园路、灯、牌示、园林植物防寒和防盐设施等)运行及维护费;应时花卉和植物造型等花卉摆放和绿地更新改造费用;园林绿化应急抢险及防治危险性有害生物、普查等应急处置费用;绿地内古树名木养护费;苗木因调整、维护而发生的土建材料费;新增苗木、花卉等材料费,疏植苗木处理费。
此标准为不同等级绿地内植物养护管理的基本费用,由于城区与郊区之间、各区县之间绿地养护管理的难易程度、技术要求、管理标准等方面各有不同,各区、县应结合本辖区的绿地养护管理实际情况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