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益阳市委、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积极承接产业转移大力发展加工贸易的实施意见
(益发[2008]15号)
为大力发展开放型经济,积极承接国内外产业转移,促进加工贸易跨越式发展,加快推进全市新型工业化进程,根据《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积极承接产业转移促进加工贸易发展的意见》(湘政发[2008]16号)精神,结合益阳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明确工作目标、基本原则和发展规划
1.工作目标。力争到2011年,全市进出口总额达18亿美元,年均增长70%以上;加工贸易进出口总额达8亿美元,占全市进出口总额的比重达45%以上,有进出口实绩的加工贸易企业达55家以上。
2.基本原则。坚持政策引导和市场机制相结合,广泛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充分发挥企业和园区承接产业转移的主体作用;坚持加快发展与可持续发展相协调,积极承接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产业;坚持突出特色与提升产业水平相统一,重点引进有利于发挥资源优势、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加工贸易项目。
3.发展规划。编制《益阳市承接产业转移发展加工贸易总体规划》。重点建设一个国家级承接产业转移园区(益阳高新区东部新区),园区规划面积200平方公里,近期规划15.6平方公里,力争通过2-3年努力,将益阳高新区东部新区打造成全市承接加工贸易产业转移的“核心区”。各区县(市)要加快工业园区和乡镇工业小区建设,重点建设二个省级示范区(龙岭工业园和长春工业园)和二个省级承接示范县。
二、强化政策措施
4.积极鼓励使用标准厂房。支持工业园区建设标准厂房,使产业转移项目能够随时落地生产。对租用标准厂房的加工贸易企业,实行两年免收租金,三年开始按基准价格收取租金,并根据纳税情况给予优惠。先租后买的,按厂房实际造价出售给企业。
5.加强产业转移项目用地统筹。把加工贸易转移落户项目用地作为全市建设供地的保障重点。每年在全市年度用地指标中预留15%,专项用于承接加工贸易产业转移重点项目建设。实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增加的城镇建设用地指标,优先用于承接产业转移项目。对重点产业转移项目实行优先审批、优先供地。重点产业转移项目选址,不涉及基本农田的可以调整规划。
6.支持劳动用工技能培训。劳动部门要不断健全劳动力市场体系,及时为用工单位提供劳务信息服务,根据企业用工需求举办专场招聘会,解决加工贸易企业用工难问题。各区县(市)要安排专项经费,对扩大规模和新落户的加工贸易企业新增劳动力用工,由劳动部门委托企业进行劳动技能培训的,每人补贴培训费600元。鼓励通过校企联合和订单、定向培训等形式,为落户企业提供技能熟练的劳动者,对培训数量较大的学校给予适当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