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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益政发[2008]12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大通湖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今年9月份,“三鹿奶粉”事件的发生,严重暴露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丝毫不能放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
  农产品质量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事关农业产业的生存发展和社会经济的持续发展。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是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增强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增加农民收入的必然要求;是坚持科学发展,建设现代农业的重要举措;是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有力保障。近年来,随着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深入开展,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整体状况明显改善。但是,仍然存在着违规经销和使用剧毒、高残留农药、瘦肉精、氯霉素、孔雀石绿等违禁药物及添加剂现象;农业标准化生产体系、产品质量认证认可体系、检验检测体系不完备;质量监管体制不完善;农产品质量保障机制不健全。全面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工作任务相当艰巨。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明确责任,真正把这项工作作为当前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的一项十分紧迫的任务来抓,采取有效措施,狠抓工作落实,切实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二、进一步明确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重点
  (一)加强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各区县(市)要充分利用今年我市开展的农业面源污染源调查成果,切实抓好农产品产地环境的考察与评估工作,建立起产地(包括养殖场、养殖水面)环境监测与评价制度,年底前完成本辖区内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适宜生产区、限制生产区和禁止生产区的区划工作,为指导农产品生产提供科学依据。
  (二)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严格农业投入品市场准入管理,深入开展禁用农药、兽(渔)药、饲料添加剂、水果保鲜剂的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种养基地、规模养殖场、饲料加工厂、鲜果贮藏保鲜农户、农资经营门店,彻底杜绝禁用农业投入品进入生产基地和养殖场所。依法加大对农业投入品进行质量安全检查的工作力度,坚决打击制售和使用假冒伪劣农业投入品行为。大力推广使用安全高效农药、兽(渔)药等农业投入品,普及化肥、农药、兽(渔)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和植物生长调节剂等农业投入品的安全使用知识,指导农民科学用药、科学饲养、合理施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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