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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益阳市2008-2013年生猪产业发展纲要》的通知

  (四)着力产业基地建设。根据区域资源优势和环境承载能力统筹规划,着力建设一批生猪产业基地。重点筹划抓好大有养殖发展有限公司10万头生猪集约养殖基地、春晖畜牧有限公司10万头生猪出口基地、三星科技养殖有限公司20万头生猪生产加工基地、颐丰食品有限公司自建10万头生猪养殖基地的建设,努力打造赫山、桃江、安化、沅江四个生猪养殖大县。到2011年,力争全市建成年出栏生猪20万头以上的产业基地10个,年出栏5万头以上的产业基地50个。
  (五)提高产业组织化程度。按照“民办、民营、民受益”的原则,大力扶持发展养猪合作社、养猪协会。努力构建财政引导下金融机构、农业担保公司、饲料企业、种猪场、协会农户、肉食品加工企业六方互动发展,保险企业全程保障的现代产业运行机制。积极探索、创新生猪产业发展组织形式,不断提高产业组织化程度,增强抵御疫病、市场风险的能力。
  三、主要建设项目
  (一)生猪良繁工程建设。根据我市生猪良繁体系建设现状和未来5年生猪产业发展需要,必须抓紧实施生猪良繁工程。一是原种猪场建设:以市农科所原种猪扩繁场为基础,组建一个年产种猪1万头的湘益猪原种场,估算投资2500万元。二是扩繁场建设:2010年前,扩建市原种猪扩繁场、市诚远原种猪扩繁场,各场新增基础母猪500头,均达到基础母猪1000头以上、年产种猪8000头以上的生产规模;改扩中晶公司种猪场并升格为原种猪扩繁场,达到年产种猪5000头以上的生产能力;同时,在桃江、沅江、大通湖各新建一个年产种猪4000头以上的原种猪扩繁场。扩繁场建设估算总投资5500万元。三是种猪生产场建设:对各区县(市)现有8个种猪生产场进行技术改造,提升品位和生产能力,同时新建场17个,要求种猪生产一级场占50%以上,估算该项总投资1.3亿元以上。四是生猪人工授精供精站建设:全市建设基础种公猪数量20头以上的中心供精站10个,基础种公猪数量5头以上的输精供精站40个,估算投资1200万元。近3年全市生猪良繁工程建设估算需投资2.22亿元。
  (二)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要抓好“百区千场健康养殖示范工程”的实施。在规划期内,全市要在现有基础上至少新发展年出栏生猪1000头以上的标准化规模养殖场(户)1000个,年出栏生猪5000头以上的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100个,其中年出栏万头以上的场达到50个以上,估算需投入资金19.5亿元。
  (三) 生猪产业链建设。要突出抓好生猪产业链的两头延伸,重点抓好饲料工业和现代生猪屠宰加工业建设。根据我市2013年发展目标,需新建现代屠宰加工企业3-5家,现代饲料加工企业2-3家,新增现代生猪屠宰加工能力300万头,饲料加工能力120万吨。同时通过外引内联,提升现有小型肉食品加工企业的生产能力,扩大传统肉食品加工。估算该项建设需投入资金2.5亿元以上。
  (四)畜牧兽医服务体系建设。针对我市畜牧兽医服务体系基础薄弱的现状,规划期内重点建立健全市、区县(市)级畜牧技术推广中心和动物防疫监督站,配套建好128个乡、镇动物防疫检疫和畜牧技术推广服务网络。突出搞好三项基础设施建设:一是新建益阳市牧业信息中心、市畜产品安全检测中心,建立健全全市畜牧兽医信息网络;二是新建乡镇站站房4万平方米,配套齐全疫病检测、疫苗保藏、现代信息传输等设施设备;三是完善队伍建设,配齐人员,保证经费,提升整体素质。预计需投入资金6500万元。
  四、保障措施
  (一)建立组织保障体系。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生猪产业的发展,把生猪产业作为我市农业的第一支柱产业来打造,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市、县两级均要成立生猪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组建专门班子,落实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责任。要把生猪产业发展纳入全市目标考核指标体系,对在发展生猪产业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各级政府给予奖励。对发展快、规模大的养殖户授予“养殖大户”牌匾,对有突出贡献、能带动一方群众致富的养殖户授予“劳动模范”称号。市、县各部门各支持一个规模在1000头以上的养殖场(户)的建设,开展办点示范活动,实行“一对一”的扶持。各单位都要明确一名负责同志,专门负责联络、协调有关发展生猪产业的各项工作。市、县两级政府督查室要加强对各级各部门发展生猪生产的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扶持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宣传新闻部门要开辟专栏,加强对生猪生产及其相关法律、政策措施的宣传报道,在全市上下营造生猪产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二)建立政策支持体系。要优化发展环境,加大政策和资金的扶持力度。要做好统一规划。畜牧部门要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拟定发展生猪养殖小区或养殖场的地块逐一进行考察,按照技术规范,做好前期规划设计,引导养殖户、投资商进区发展生猪产业。要加大财政资金扶持力度,重点对品种改良、动物防疫、质量安全、龙头企业、养殖小区建设进行扶持。农业综合开发、财政支农、扶贫、科技兴农等项目资金要向生猪养殖小区、种猪场、加工企业进行倾斜。银信部门要加大对生猪产业及相关龙头企业的贷款支持力度。采取龙头企业担保、协会担保或联户担保等多种担保方式,解决生猪产业化贷款问题。同时,切实解决好生猪保险、良种补贴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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