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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教育厅、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转发教育部、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等关于组织开展2008年“中小学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山东省教育厅、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省团委转发教育部、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等关于组织开展2008年“中小学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鲁教基函〔2008〕31号)


各市教育局、党委宣传部、文明办、团委:

  现将《教育部 中央宣传部 中央文明办共青团中央关于组织开展2008年“中小学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活动的通知》(教基函〔2008〕12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抓住主题,提高认识。今年9月份是国家确定的第五个“中小学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本次教育活动的主题是“学习英雄少年,弘扬抗震救灾精神,做一个有道德的人”。各地要认真组织全省中小学生学习“抗震救灾英雄少年”的先进事迹,深刻理解“坚强勇敢、团结互助、乐观向上”的品德是当代中小学生应该继承和发扬的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是当代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应该具有的宝贵品质;引导中小学生深入了解“万众一心、众志成城,不畏艰险、不屈不挠,以人为本、尊重科学”伟大抗震救灾精神的丰富内涵,感受抗震救灾精神就是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精神,就是我们党和军队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就是中华民族的伟大民族精神。同时,中小学校要在开学后集中进行新学期安全教育,认真开设好安全教育必修地方课程,要把安全演练作为安全教育的常规内容来抓,形成科学化、制度化、系统化的教育环节,每学期必须至少开展一次。

  各地也要围绕北京奥运会成功举办和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开展各种类型的教育活动,使中小学生进一步了解成功举办北京奥运会的重要意义,在中小学生中弘扬奥林匹克精神,了解我国改革开放30年来取得的巨大成就,激发爱国热情,增强民族自信心和自豪感。

  二、精心组织,务求实效。各有关部门和中小学校要密切配合,共同组织和开展好今年“中小学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活动。教育行政部门要具体负责协调工作,会同有关单位制订具体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宣传部、文明办要加强指导,协调新闻媒体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宣传,为推动活动深入开展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共青团、少先队组织要结合工作特点,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活动。各中小学校要在秋季学期开学典礼或第一次的国旗下讲话中启动“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活动,并通过丰富多彩的形式开展富有实效的教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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