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自查的基础上,省评估组分赴各市开展高中课程实施水平评估。一般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评估组赴各市,由教育局提供以下材料:该市各普通高中学校名册、学校分布情况、学校简介、自查报告等。
(二)评估组根据所提供的材料,区别市区、县区和农村学校,采取随机抽样的办法确定要评估的学校,抽一所评一所,每市共评估3所学校。
(三)评估组赴学校评估前,依据评估内容做好评估人员分工。原则上按以下3个小组进行分工:
1.课程设置与管理调研组(2人):主要负责发布评估公告,听取相关情况汇报;核查课程开设与管理情况;核查学校课时与作息(含节假日)时间执行情况;检查教材与教辅资料的使用情况,检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的建立与管理情况;了解考察学生的研究性学习,社会实践活动情况等。
2.课程实施效果考核组(2人): 随堂听课;核查学校组织进行的各项考试的情况,抽查学生各学科作业的情况;了解考核各类课程实施效果等。
3.信息资料组(2人):主要负责收集查阅学校相关规章制度及其落实情况;召开学校教师、学生、家长代表(随机抽取一定数量的人选)座谈会;进行教师、学生、家长(随机抽取一定数量的人选)问卷;汇总相关信息资料,形成评估报告等。
明确分工后,评估组依次赴被评学校开展实地评估。每所学校评估工作时间为两天。
(四)评估组在学校评估的一般步骤和方法是:
1.听取学校课程实施情况简要汇报;
2.在所到学校发布评估公告,接受来访、信件及通过网络提供的各种有价值的信息。
3.查阅相关资料。主要核查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及其落实情况,课程开设情况,作息时间安排,课程实施与评价有关文件,教材与教辅资料,学校相关会议与教研工作记录,教师业务档案,学生成长档案、作业、考(测)试试卷、成绩册等资料;
4.随机召开学校教师、学生、家长代表座谈会。评估人员要依据座谈会提纲分别进行座谈;
5.随机进行教师、学生、家长问卷调查;
6.随堂听课并观摩学生的研究性学习现场,观察学生的课余活动,了解学生的社会实践活动和体质健康状况等.
(五)在每一学校的评估工作完成后,评估组全体成员即进行对该学校的总结评定,形成评估报告。
(六)在每市的评估工作完成后,评估组即向该市教育局和相关学校进行反馈,并形成对该市的总体评估报告报省教研室。省教研室将各评估组提交的评估报告进行汇总,形成全省普通高中课程实施水平年度评估报告,报省教育厅核准后向各市教育行政部门和相关学校进行书面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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