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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规范中等职业教育管理工作的意见


  4、构建中等职业教育信息管理系统。为规范中等职业教育的管理,我省将逐步建立中等职业教育信息管理系统,涵盖学生招生管理、学籍管理、资助管理、就业实习管理、教材管理以及师资培养培训等各个方面。各市要以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资助信息统计系统为平台,建立各市中等职业学校信息管理系统和办公系统。用两年左右时间,建起省、市、县、校四级中等职业教育信息管理网络体系,用于对相关信息的动态查询、辅助决策、资金投入以及教育教学行政管理等工作。

  二、抓好制度建设,规范办学行为

  5、重视学校规章制度的建设。学校必须建立健全覆盖各个工作环节、有利于改革创新的分工明确、规定具体的岗位职责和规章制度,并有保证制度落实的具体管理办法,要防止岗位职责和规章制度方面的形式主义。重要的规章制度或管理办法要经过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批准或经过上下反复酝酿后确定。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每三年要对学校执行和落实制度情况进行一次检查。

  6、建立校长培训和考核机制。各市要重视对校长的业务培训和工作考核,进一步完善相关配套政策,逐步建立起与选拔、聘任、考核相结合的中等职业学校校长“持证上岗”和培训制度。要加大校长培训经费投入,重视对校长的工作考核,从学校发展、办学条件、教育质量、办学效益等多个方面对校长实行任期目标责任制。加强对实现任期目标的过程管理和考核,把考核情况进行量化,结果与任免和奖励等直接挂钩。中等职业学校新任校长或拟任校长要进行岗前或任职后规定时间内的任职资格培训,在职校长要进行国家规定学时的提高性培训。对完成规定课程并经考核合格的校长,颁发由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中等职业学校校长任职资格培训合格证书》,以此作为校长任职上岗的必备条件。

  7、探索新形势下的办学模式。继续推进校企合作、工学结合、顶岗实习、订单培养,并通过组建“职教集团”等多种形式,密切与企业、同类学校之间的交流与合作。根据当地经济结构的调整、技术进步和劳动力市场的需求,及时调整专业设置,优化专业结构,确定培养培训规模。要放宽招生年龄限制,允许接受其他高中阶段教育的学生转入职业技术学校学习,加快实现职业教育与市场需求的零距离对接,从根本上解决人才培养模式与经济社会发展相脱离、不适应的问题。

  8、健全实习实训管理机制。各市、各校要加强对学生实习工作的领导,完善责任机构,充实专、兼职人员,为学生实习工作提供组织保证,并经常性地对学生的实习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要建立健全学生实习管理制度,根据实习专业特点,制定和实施实习管理工作的规范性文件,特别是建立完善的实习信息反馈、实习检查、实习考核和档案管理制度。各市要监督所属中等职业学校妥善选择实习单位,安排学生到生产技术先进、管理严格、经营规范、遵纪守法和社会声誉好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实习,并就实习事宜与实习单位签订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及学生实习期间双方的管理责任。严格遵守国家的教育培训、劳动就业、生产安全和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保障学生的各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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