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教育厅关于2009年元旦期间全省中小学校放假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市教育局:
根据《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0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鲁政办发明电〔2008〕206号),经研究,现就2009年元旦期间全省中小学校放假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全省中小学校元旦放假时间为1月1日至3日,共3天。其中,1月1日(星期四、新年)为法定节假日,1月3日(星期六)为公休日。1月4日(星期日)公休日调至1月2日(星期五)。1月4日(星期日)可补1月2日(星期五)的课程。
二、全省各级中小学校要认真遵守放假规定,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任何形式的补课、自习,并切实做好值班工作,确保学校安全,使广大师生度过一个愉快的假期。届时,我厅将加强督查,对违规办学行为,一旦发现,将予以严肃处理。